中纪委:2020年以来,至少127名领导干部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腐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前,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总会计师骆家駹等4名中管干部被开除党籍。据通报内容,4人均有在工程建设中谋取利益的行为。
工程建设是反腐败重点领域之一,其涉及面广、资金密集、审批权力集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记者梳理发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2020年的案件通报中,至少有127人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其中中管干部7名,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12名。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一大特点是资金密集、涉案金额较大。
比如,在 湖南省沅江市10亿旱改水项目中,时任沅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龚秋桂等人违规为他人打造 “私人订制”版招投标资格,从中大肆敛财。因案发时家庭财产和支出近亿元,龚秋桂被称为“亿元局长”。
再如, 四川省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邹明勇、遂宁市政协原秘书长刘锋华,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分别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5000余万元、1000余万元。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另一特点,是党政机关一把手插手工程项目谋利现象突出。
比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主席姜国文、牡丹江市政协原主席周景隆等人均存在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行为。
另据统计, 海南建省以来查处的23名市县党政一把手全部涉及工程项目和土地腐败。东方市委原书记吉明江、原市长邓敏、昌江县委原书记简纯林在工程建设领域收受的财物分别占受贿总金额的87.8%、86.6%、72.5%。
涉及面广、腐败环节多、利益链条长,是工程建设领域贪腐的又一特征。
领域多。如在人防领域,工程审批、验收和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减免等成为腐败风险点。2020年, 陕西省人防办原主任王晓明、 安徽省人防办原副主任管早临等多名人防系统领导干部被查处。在交通领域,工程审批、设计、预算、招标和经费支付等是重要廉政风险点,负责监督工程计量、工程进度等的管理人员极易成为“被围猎”对象。2020年,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熊学斌,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原副司长袁鹏等多名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被查处。
环节多。从研究立项、招标投标、施工监理到验收支付等都存在腐败风险。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欧珠在水利工程项目发包、承揽、协调、借款、拨款等多个环节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769万余元。 陕西省勉县原副县长柳必成先后接受15人请托,违规为其在项目报建、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减免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环节提供帮助30余次,收受索要财物60余次,共计229万元。
在各环节中,招投标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链条中的“重灾区”,规避公开招标、化整为零、围标串标、违规公示等现象较为突出。如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王锦河接受有偿请托,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甚至通过微信向其发送机密级文件,以便其及时掌握信息,在投标中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窦晓光,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吴美景等人均存在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
工程建设领域“油水”丰厚,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惠及”身边人。湖南省宁乡市政协原主席邓杰平帮助其妻堂弟、其妻外甥媳妇等亲属分包、承揽多个项目工程并收受财物;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原总队长王小平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儿子在工程招投标方面谋取利益; 陕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通过向相关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违规为其亲属承揽公路、学校、农贸市场、办公楼、经济适用房等工程项目,收受贿赂675万元。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严防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惩防结合。
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要继续紧盯“关键少数”,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在保持高压震慑的同时,针对风险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断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守好工程建设廉洁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
典型案例
此前,各地陆续通报了一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典型问题。
四川遂宁
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309人,追缴违纪违法款3亿元,同步出台9项制度堵塞漏洞。
- 督促责任单位建立责任清单,分别从招投标文件编制、合同履约管理、标后监督检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薄弱环节对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 推动责任单位建立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备案制度、责任追究终身制,将每个项目的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人。
浙江丽水
针对巡察发现丽水市青田县村干部违规承揽、干预工程建设问题,已立案查处23人。
- 制定了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实行三个一律:所有小额项目一律在县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一律实行双随机抽取中标单位;没有中标公告,财政部门一律不拨付项目资金。
湖南邵阳
通报5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对2017年1月1日以来未办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线索大起底。
- 集中整治招投标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招标核准和招标文件备案工作,紧盯围标串标、出借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紧盯招标代理公司,紧盯违规设置招投标门槛等问题。
- 建立标后监管制度,对“陪标专业户”“标王”等特殊主体予以坚决打击。
- 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企业,采取1年内限制从事招标活动、取消享受财政补贴资格、提高贷款利率等措施。
湖北恩施
近年来,恩施州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在招投标领域 不担当不作为、围标串标、监管失职失责、违规借用资质等破坏营商环境的案件,并通报6起典型案例:
1、鹤峰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胡*江违规插手和干预招投标问题。
胡*江在担任鹤峰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期间,违规插手和干预鹤峰县思源学校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投标,暗中指使招标业主单位与招标代理公司串通,明示投标中标人,最终让意向公司顺利中标。胡*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胡*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原州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卓串通招投标问题。
李*卓在担任巴东县委常委、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野三关镇党委书记期间,在多个招投标项目中,与投标人串通招投标。利用职务之便,向业主单位、业主评委打招呼,帮助意向公司顺利中标。李*卓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李*卓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利川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郜*彬非法干预招投标问题。
郜*彬在担任利川市凉雾乡常务副乡长,党委书记,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利川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兼任都亭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授意他人以串通报价等方式参与围标、串标活动,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郜*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郜*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恩施州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郭*串通招投标问题。
在恩施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时任州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郭*多次向某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曹某暗示恩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过关、信誉好等,导致在招标时,某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做记号、打暗语等方式帮助该公司顺利中标。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调整退休待遇。
5、恩施市红土乡卫生院院长曾*钟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2015年11月2日,恩施市红土乡卫生院在大岩村中心卫生室邀标会中,因参与工程报名的仅有两家,其中一家公司因资质过期在现场资质审查环节被淘汰,该院遂与另一家进行工程议价,并于同日签订了卫生室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曾*钟作为红土乡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全过程参与邀标、谈判、签订合同,未认真履行业主单位职责,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曾*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曾庆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来凤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向*祥等人违规进行政府项目采购问题。
2019年,来凤县住建局在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工程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容改造及污水收集管网扩建工程PPP项目资本方采购工作中,存在向供应商资格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说明、同意投标单位延后开具投标保函、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预中标候选公司签订谈判备忘录等问题,来凤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向*祥负主要领导责任,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周*春负重要领导责任。向*祥、周*春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川成都
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 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1、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巡视员杨*举利用职务之便为广东某公司在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中标谋取利益等问题。
2005年至2008年,杨*举在担任原郫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广东某公司在该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中标、成都某公司在排污工程项目中标、成都某建设公司在地产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2009年至2010年,杨*举在担任金牛区区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四川某公司在项目中标和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2005年至2019年期间,杨*举分别收受广东某公司、成都某公司、成都某建设公司、四川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财物。同时,杨*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杨*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成都兴城集团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李*继利用职务之便为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在工程项目承揽上谋取利益等问题。
2015年至2019年,李*继在历任成都建工集团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四川某工程公司、成都某建筑工程公司、成都某路桥公司等单位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并收受上述公司负责人财物。同时,李*继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李*继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2年10月至12月,原新津县水投公司分管综合部、合同造价部工作的周*,在负责原新津县董河坝项目招商和招投标编制工作中,将项目核心条款及招商文件等同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未按规定和审查意见编制、审核相关项目文件,未能充分考量投标单位的融投资能力,致使无投资能力和投资业绩的公司中标,因该公司资金困难等问题导致董河坝工程停工至今。2020年8月,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崇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6年6月,崇州市城乡管理局委托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果皮箱、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确定四川某公司为中标人。2016年8月,该公司负责人黄某与崇州市城乡管理局崇阳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李某(另案处理)商议,拟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变更,取消《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质保金”条款并调整付款方式。随后,李某向时任崇州市原城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报告后,陈*代表市城管局擅自在变更后的《政府采购合同》上签字,取消了招标文件中的“履约保证金”“质保金”条款并调整付款方式,违反相关规定。2020年8月,陈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长沙
近日,长沙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 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典型案例,多名以权谋私、插手工程的党员干部被严肃问责。
1、宁乡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邓*平案。
2003年至2019年,邓*平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帮助多名私营业主、其妻堂弟成某某、其妻外甥媳妇李某某等亲属分包、承揽多个项目工程,并收受他人财物。邓*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邓*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长沙市第四医院原党委委员、院长段*明案。
2010年至2018年,段*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其妹妹段某某、情人彭某及多名私营业主在药品及医疗设备采购,以及医院基建、信息化建设、急诊楼多功能室改造等工程项目承揽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段*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段*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案。
2010年至2019年,李*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接受他人请托,分别为多名特定关系人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并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案。
2012年至2017年,蒋*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帮助多名私营业主在建设工程承揽、监理工程承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事项上谋取利益。蒋*在2016年从公司辞职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利用其影响力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南常德
日前,常德市纪委监委对5起 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市文物局原党组书记宋*恒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
2010年至2012年,宋*恒在担任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期间,接受他人请托,通过改变立项批复单位和招标方式,帮助他人取得项目建设权,并将项目财政补贴从500万元调整至1000万元。宋*恒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宋*恒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市财政局原调研员毛*征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
2008年至2018年,毛*征在担任市融资办主任、市财政局调研员期间,利用监管全市融资工作的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多次为他人在获得工程项目建设权等方面提供帮助。毛*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毛*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向*林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
2009年至2015年,向*林在担任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接受他人请托,通过打招呼的方式,多次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向*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向*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取消退休待遇;201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4、市城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方*三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
2007年至2017年,方*三在担任中房集团常德分公司总经理,天源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党总支部书记、董事长,市城建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接受他人请托,通过打招呼的方式,为多名工程承包商承接工程提供帮助。方*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方*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5、西洞庭管理区原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熊*贵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
2002年至2019年,熊*贵在担任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西洞庭祝丰汽车站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常岳高速公路西洞庭指挥部指挥长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多次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熊*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熊*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湖南娄底
日前,娄底市纪委对近年来查处的5起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娄底市原房产局党委书记、局长吴*祥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
2009年至2016年,吴*祥在担任涟源市副市长期间,先后帮助黄某某承揽桥梁建设项目,帮助周某某等人中标涟源市某小区项目并违规转让牟利;在担任娄底市原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帮助曾某某挂靠的公司未经公开招投标直接承揽该局管理的保障房项目挡土墙、综合管沟、道路硬化等工程项目并虚增工程造价,帮助谢某某挂靠的公司中标城区某公租房建设工程,并收受相关人员巨额财物。吴*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吴景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吴*祥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娄星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刘*生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
2008年至2017年期间,刘*生在担任娄底市原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及城建投集团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职权通过打招呼、违规指定承包等方式,帮助他人获取涉及房建、土建、桥梁、道路等大量工程项目,并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刘*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刘*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5月,因犯受贿罪,刘*生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3、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原科长杨*平违反招投标工作纪律问题。
2019年1月14日,某执法单位制服采购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过程中,杨*平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向其中一位评委传递纸条为某投标人打招呼,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杨*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冷水江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革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
2016年,在冷水江市某公路项目建设中,刘*革接受投标人伍某某委托的领导(已处理)请托并收受伍某某财物,违规指定伍某某推荐的招标代理公司,并多次为伍某某出谋划策,商量围标串标事宜,后帮助伍某某关联的公司成功中标。刘*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7月,刘*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11月,因犯受贿罪,刘*革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5、涟源市住建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岚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
2014年5月,吴*岚指导某乡镇制作棚改项目招标文件至网上发布期间,提前向投标人透露招投标文件信息,并帮助投标人制作了多份投标报价,客观上为投标人利用多家公司围标提供了技术支撑。结合其他违纪问题, 2019年12月,吴*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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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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