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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死2伤丨北京市丰台区发生坍塌事故

1月27日上午,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嘉园一里小区32号楼北侧发生墙体坍塌事故,4名实施挖地基作业的工人被埋。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先后派出多支救援力量,对被困工人实施抢救。据悉,消防救援人员共救出4名被埋压人员,其中两人被救出时已无生命体征。

1月27日10时30分,右安门消防救援站接到总队指挥中心调度称,马家堡街道嘉园一里小区32号楼北侧发生墙体坍塌,2人被困,急需救援。接到命令后,右安门消防救援站第一时间出动2车10人赶赴现场。

消防指战员途中联系报警人得知,被困的2名施工人员是在实施挖地基作业时,墙体坍塌被埋压。

10时37分,右安门消防救援站到场。到场后,消防指战员发现32号楼一道南北朝向的墙体倒塌,该墙体为砖混结构,根据安全员观察确认,现场无二次坍塌危险。

随后,消防指战员发现倒塌墙体西东两侧各有1名受伤人员,消防指战员于10时42分,将西侧1名受伤人员抬出,移送120医护人员进一步救治。7分钟之后,10时49分,前来增援的马家堡特勤站的消防指战员将东侧1名受伤人员抬出,移送120医护人员进行下一步救治。

消防救援人员询问被救出人员得知,西侧入口往东两米处还有2名被埋压人员!

随即,右安门消防救援站和马家堡特勤站对被埋压人员继续实施抢救。右安门消防救援站前方指挥尚学振带领2个搜救组、1名安全员共10人,先利用无齿锯、铁锹、工兵铲等器材对埋压人员所在位置进行挖掘搜救,之后再徒手刨挖。同时,安全员对现场进行警戒,观察周边环境,防止二次坍塌。

10时54分,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到场。11时12分,大红门消防救援站增援到场。

11时59分,消防救援人员在西侧入口往东两米处成功搜救出第一名被埋压人员。12时22分,西侧入口往东一米处第二名被埋压人员被救出。两人被救出已无生命体征,消防救援人员随后移交120医护人员。

12时40分,右安门消防救援站确认现场无危险后与现场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接,救援结束。

坍塌事故,作为建筑施工五大常见事故之一,指的是物体在外力或重力的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引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伤害的事故。

在施工中发生的坍塌事故主要是: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基坑边坡失稳引起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塔吊等起重设备的坍塌、施工现场的围墙及在建工程屋面板质量低劣坍塌。

那么,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何在?

1、工程结构设计不合理或计算失误。

2、施工前没有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未做具体技术安全措施交底,特定施工项目未经专家评审论证。

3、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设备结构设计不合理或计算失误。

4、建筑物结构质量低劣,安全性能差,地基不稳定,不均匀沉降。

5、建筑物结构支撑连接(焊接)不牢固,超载、外力冲击或严重偏心载荷造成失稳等。

6、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架架体结构不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整体安全稳定性差、超载或严重偏心荷载,遇外力冲击或振动,不按程序拆除架体等因素造成失稳等。

7、基坑、土石方挖土时土壁不按规定留设边坡(甚至负坡度),缺乏支护或支护不良,土质不良或出现地下水、地表水的渗透,土壁经不起重载侧压力或遇外力振动、冲击等因素造成土壁失稳滑坡坍塌。

8、起重设备技术安全性能差,结构强度不够,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垂直起重机与建筑物拉结差,出现超载、碰撞、升降过度或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起重设备倒塌。

9、现场作业环境不良,安全防护设施缺乏。

10、施工现场管理松弛,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11、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偷工减料,施工质量差。

12、施工队伍素质差,不执行法规、标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思想上存在盲目性、冒险性、随意性。

如何预防坍塌事故?

1、根据设计与规范要求,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急预案,做好特定施工项目专家评审论证及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2、支架、脚手架等搭设完成后应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支架还应按方案要求进行堆载预压。

3、严格控制模板支架、脚手架等承受的荷载,模板、脚手架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做到均匀分布,并不得超过设计要求。严禁超载、对构筑物进行外力冲击或偏心载荷。

4、基坑、土石方挖土时土壁按规定留设边坡,严格按照设计坡度进行放坡开挖,进行有效支护和排水,并设置专人对边坡稳定性进行检测。基坑应基坑顶边缘1m范围内禁止堆放材料。

5、加强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起重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各项性能和安全防护装置良好;加强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管理;加强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严禁超载、碰撞或违章操作;加强对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安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设置有效安全防护设施。

7、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8、强化工程质量报验和检验、签证制度,不经检验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9、发现坍塌事故的险情,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研究提出排除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边坡、基坑、挖孔桩等地下作业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和支护结构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配合设计单位采用动态设计法,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方法及预防风险措施。

(2)施工现场应进行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挖填土方的边坡。

(3)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确定排水方案。

(4)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采取有组织堵水、排水和疏水措施,并应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5)当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和桩孔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并应编制降水专项施工方案。

(6)施工现场物料不宜堆置在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当需堆置时,堆置的重量和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7)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支护结构、土质情况按设计要求进行确定,且不宜小于1.5m。

(8)基坑施工应按设计规定的顺序和参数进行开挖和支护,并应分层、分段、限时、均衡开挖。

(9)自然放坡的基坑,其坡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的规定。

(10)基坑施工应收集天气预报资料,遇降雨时间较长、降雨量较大时,应提前对已开挖未支护基坑的侧壁采取覆盖措施,并应及时排除基坑内积水。

(11)基坑开挖、支护及坑内作业过程中,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规定实施监测,并应定期对基坑及周边环境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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