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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建筑工程各级验收如何组织?

(1)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建筑节能三个分部工程外,其他七个分部工程的验收组织相同,即由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参加。

(2)由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情况复杂,专业性强,且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为保证质量,严格把关,规定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并要求 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

(3)由于主体结构直接影响使用安全,建筑节能是基本国策,直接关系到国家资源战略、可持续发展等,故这两个分部工程,规定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并要求 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

➤ 验收内容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 验收记录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G填写。

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 验收组织

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整,并移交给总包单位。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 验收内容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 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H填写。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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