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3年4月11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长覃耀杯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该议案关联交易总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购进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向关联人销售、提供服务,均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之需。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2000万元;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约1462.75万元,具体如下:
经营范围:对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产业、房地产、教育产业、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专业市场、城市综合体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房屋与设备租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农副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工程设备、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燃料油、煤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未经审计),总资产2,219,514.99万元、净资产861,768.02万元、营业总收入6.12万元、净利润366.91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游艺娱乐活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营业性演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安防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自动售货机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票务代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养老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托育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扩印服务;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家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未经审计),总资产6,670.63万元、净资产2,076.62万元、营业总收入11,262.72万元、净利润721.94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配套的建材(除竹木制品及危险化学品),建筑机械、办公及家用器具(除竹木制品);市场开发管理(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宗旨和业务范围: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高素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开展本专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以及办学相关事业。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未经审计),总资产150,686.99万元、净资产69,631.53万元、营业总收入42,368.19万元、净利润1,767.29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搪瓷制品制造;紧急救援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体育健康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医疗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盲人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Ⅰ类放射源销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消毒器械销售;消毒器械生产;核材料生产;医用口罩生产;检验检测服务;足浴服务;药品生产;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未经审计),总资产2,796.37万元、净资产1,901.21万元、营业总收入673.35万元、净利润0.4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外卖递送服务;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家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生鲜乳道路运输;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生产;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未经审计),总资产46,219.73万元、净资产9,066.81万元、营业总收入79,524.99万元、净利润771.62万元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宁威凯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学院、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威沃医养产业有限公司、南宁威耀集采集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是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较强。
为充分利用关联人拥有的资源,拓宽销售渠道,公司将通过参加公开竞标、集中采购及市价销售等方式,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同类商品市场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遵循了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且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6人。
四川华信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6,535.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535.71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2,751.01万元)。
2022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4家,审计收费共计12,111.1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6年2月,自2000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德龙汇能、天微电子等。
权帆,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8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证券期货类业务,2022年开始对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邦生物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李星星,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8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审计项目包括:浪莎股份、和邦生物等。
何琼莲,注册会计师,1995年5月9日注册,2000年3月至今在四川华信执业,2001年3月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川大智胜、格纳斯、储翰科技等上市公司及大中型国有企业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合伙人武兴田、签字注册会计师权帆、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琼莲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2023年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2年年度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事前认可意见:四川华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四川华信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顺利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继续聘请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四川华信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在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顺利完成了2022年年度的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与2022年年度一致,分别为60万元、20万元共计80万元;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以现场/视频方式在公司南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莫雄礼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5人,实际表决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2年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共约2500万元,将影响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总额约-250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正式会议通知会前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9:30以现场/视频方式在公司南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董事长覃耀杯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八,议案八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覃耀杯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出席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2年年度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2年年度将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共约18.5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拟授权经营层视公司对资金需求及各银行优惠条件及银行放款方式分批分次使用该授信额度,具体授信方式以与各银行商洽为准。具体如下: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23年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南宁威凯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学院、南宁威沃医养产业有限公司、南宁威耀集采集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将发生约629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同意计提坏账准备共约2500万元,影响2022年年度利润总额约-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与2022年年度一致,分别为60万元、20万元,共计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3年5月5日(周五)14:0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数)为-64,493,132.52元,未分配利润(合并报表数)为-152,561,503.73元,母公司2022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8,927,195.57元。因公司2022年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除四种特殊情形外,在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鉴于2022年年度公司净利润和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2022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正式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年度,公司拟计提坏账准备共约2500万元,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约-2500万元。具体如下:
2018年8月,公司因与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宁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五家公司返还我公司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2019年12月,公司收到兴宁区法院(2018)桂0102民初4217至4228号《民事判决书》。兴宁区法院认为公司提交的现有证据尚未能达到民事诉讼证明力的高度盖然性,公司要求被告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作出驳回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
因不服一审判决,公司于2020年1月向南宁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兴宁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改判五家公司返还我公司货款及支付相应违约金。
2020年11月,公司收到南宁中院(2020)桂01民终3861至3872号《民事裁定书》。南宁中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决,并发回兴宁区法院重审。
2021年2月,兴宁区法院受理了该案的重审。2021年11月公司收到兴宁区法院(2021)桂0102民初1226至1237号《民事判决书》。兴宁区法院仍然认为公司提交的现有证据并不足以证实主张,尚未能达到民事诉讼证明力的高度盖然性,故公司诉请被告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法院不予支持。因不服判决,公司于2021年12月向南宁中院提起上诉。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8日、2020年11月5日、2021年2月4日、2021年11月27日、2021年12月10日及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我公司与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所涉事项已列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并已就本案于以前年度累计计提相关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约5270万元。按照南宁中院的终审判决,公司拟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该项其他应收款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政策分析后,需追加计提坏账准备共约2330万元。至此,关于该案的坏账准备将全额计提完毕。此项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约2330万元。
广西金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2016年起租赁我公司位于钦州民乐路7号的物业经营餐饮,截止2021年底,金鸿公司已经累计拖欠租金44万元。据分析,预计该笔租金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现拟就该笔单项其他应收款44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项计提将相应减少当期利润总额44万元。
南宁名翔影院经营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起向公司承租新世界店部分场地用于开设星美影院。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星美影院开始拖欠租金及管理费97.63万元,公司多次发函催收无果。2022年3月,南宁名翔影院经营有限公司发函给公司提出停止合作,并宣布停业。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计入2021年年度的应收租金及管理费97.63万元进行了计提。因截止2022年12月31日,星美影院累计拖欠租金及管理费共计135.61万元,现就该单项其他应收款补计提坏账准备38万元,减少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约38万元。
2019年,公司因与南宁市亿资联米业有限公司及广西宾阳县香映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主持,公司与亿资联米业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约定2019年12月31日前亿资联米业分批向我公司支付货款本金等共计155万元。之后,亿资联米业陆续支付了一部分货款,但经公司向法院申请案件强制执行,至今仍无法完全追回。根据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2022)桂0110执恢184号《执行裁定书》,亿资联米业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该案终结执行。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该项其他应收款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政策分析,公司追加计提坏账准备约6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多次尝试联系供应商无果且收回货款可能性较小的其他应收款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政策分析,公司追加计提坏账准备约26万元。
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议案1、议案3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和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单位股东代码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代码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及代理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参加会议。
3.异地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或信函方式登记(电子邮件及信函到达时间不晚于2023年5月4日17:00)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期的净利润约为-6449.31万元。因2022年度出现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2年度将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0%,涨幅比2021年圹大1.1个百分点。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比上年下降0.2%。实物商品网上零售比上年增长6.2%,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实体店铺商品零售略有增长,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其中,生活必需品供应更为集中的生活便利店、超市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7%和3%,品质化升级类消费相对较多的专业店、专卖店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5%和0.2%。但受限流影响较大、品牌同质化程度较高的百货店商品零售额下降9.3%。
根据广西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2年广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上年持平,其中餐饮收入比上年下降0.5%,商品零售增长0.1%,增速放缓。
据赢商大数据统计,2023年全国拟开业购物中心达588个,体量约5201万平方米,其中广西拟开12个购物中心12中南宁占7个。政策引导给疫后百货零售业提供新发展机遇,大众消费也在国家共同富裕、打造美好生活的战略引导下不断复苏,为消费持续增长创造了基础,但也加剧了行业的市场竞争。
经过多年的发展,百货零售业已较为成熟,但随着市场迅猛发展,商业零售场所越来越密集,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线上多元化新消费模式的兴起和日益增长的数字化变革,为产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和挑战。
南宁百货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主要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目前开设有13家实体门店,主要分布在南宁市、贺州市等广西部分市县,现有在岗员工1000多人,综合实力位列广西商业前列,是荣获国家商务部评选的“中华老字号商店”、“全国金鼎百货店”双荣誉称号的商业企业。主营业态涉及百货、家电、超市、汽车、电子商务。经营范围为: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药品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出版物零售;游艺娱乐活动;餐饮服务;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服装服饰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金银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钟表销售;电池销售;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茶具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家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日用产品修理;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汽车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缝纫修补服务;游乐园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经纪;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自营模式、联营模式和租赁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89.32%,租赁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4.50%;其中各业态营业收入占比结构中,百货业态收入占比14.82%、家电业态收入占比56.02%、超市业态收入占比14.88%、汽车业态收入占比9.95%、电商占比0.50%,其他占比3.83%。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6亿元,同比下降18.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49.31万元,同比下降2,544.1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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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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