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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9:15至2022年7月29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2022年7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7月28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线、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证券部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截至2022年7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2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岗水泥”)产能规模偏小,自身无石灰石矿山等资源优势,水泥熟料生产成本偏高,水泥产品缺乏竞争优势,且未来公司将重点专注于环保生态产业、商品混凝土及装配式建筑业务;同时为进一步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短期内流动性风险。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金岗水泥85%的股权转让给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水泥”)。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金岗水泥全部权益出具了中广信评报字【2022】第092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金岗水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28,727.55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金岗水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2,477.16万元。因此经公司与华润水泥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公司将金岗水泥85%股权转让给华润水泥的股权转让价款为53,975万元(暂定金额,具体金额根据交割审计报告与基准日审计报告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按约定进行相应调整)。最终支付方式、交割等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继续持有金岗水泥15%的股权,金岗水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拟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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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建材企业简介模板
  •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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