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6个施工质量和安全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被通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攻坚百日行动部署要求,强化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监管,12月9日至2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共抽查房屋建筑工程139个(其中,“回头看”项目16个),涉及公共建筑14个、商品住宅108个、保障房17个,起重机械260台,共发现隐患问题2156项,下达执法建议书39份。
二、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未按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个别项目深基坑支护工程无设计方案。二是部分项目模板支架扣件式与轮扣式混用搭设,验收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部分项目外墙悬挑脚手架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搭设,存在架体连墙件不足、水平防护缺失、悬挑钢梁固定不规范等现象。三是部分项目建筑施工用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每榀竖向主框架只有两个附墙支座,附着支座仅用一个穿墙螺栓锚固,不符合要求。四是楼层及施工作业层临边、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楼梯临边等未进行防护或防护不到位。五是现场抽测支模架钢管壁厚、支模架可调托撑丝杆直径及托板厚度不符合要求。模板支架及脚手架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较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六是施工现场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临时消防设施。
(二)施工起重机械方面。一是部分塔式起重机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无效或部分无效。二是相邻塔式起重机或塔式起重机与相邻在建工程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部分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采用非原厂装置或私自焊接改造或附着安装不符合厂家使用说明书要求,部分起重机械塔身标准节连接和附着装置固定螺栓松动或缺失。四是部分塔式起重机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生产厂家的标准节混用,标准节水平杆、对角斜撑杆、斜腹杆等部位变形严重,起重卷筒钢丝绳断丝严重达到报废标准。五是施工升降机吊笼门机械联锁无效,上行极限开关撞块未安装或安装位置错误。六是部分项目资料管理混乱,起重机械设备资料、检测报告与现场设备不符,设备验收、维修保养、月检等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
(三)工程实体质量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混凝土构件强度现场实测回弹推定值达不到设计要求,经现场实体取样检测,取样部位混凝土强度仍达不到设计要求;部分项目混凝土水平构件上部负弯矩筋保护层厚度偏差值、楼板厚度偏差值超出规范规定允许偏差值;部分项目结构施工缝留置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部分项目缺少现场标养设施或标养设施未正常启用,养护温度和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放置在相应部位,混凝土试块标识不齐全,影响试块试验报告的真实性和混凝土抗压强度评价。三是部分项目砌体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四是部分项目装配式结构预制楼梯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五是部分项目地下防水工程未按设计要求施工。
(四)质量安全主体行为方面。一是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二是监理单位未按监理工作规程要求进行安全巡视并记录巡视情况。三是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要求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单位未按规定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与工程实际不符,不能有效的指导现场施工和对工程现场进行针对性的控制管理。四是部分项目监理指令文件(监理通知单等)由监理员或无监理从业资格的人员签发。五是安全文明措施费未按省厅规定费率计取支付。
具体工程项目隐患已统一反馈,现将检查发现的16个施工质量和安全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见附件)予以通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督促企业主体整改闭环。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停工整改的项目必须经主管部门复核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
(二)严格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严管重罚。强化属地监管职责,要毫不手软的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理处罚,对拒不停工整改的,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实施顶格处罚。执法权归属其他部门的,要移交到位、跟踪到位。发挥严管重罚高压震慑作用。
(三)严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针对辅助巡查发现普遍性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切实强化工程质量管控,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提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效能。
巡查发现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序号
地市
项目名称
突出问题
1
济
南
市
市中区九曲片区C-2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是16#楼塔式起重机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9#楼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前端与16#楼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斜拉杆垂直距离不足2米)。二是12#楼塔式起重机附着撑杆安装数量不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说明书要求3根撑杆,现场实际为4根撑杆);位于附着框西南角方向的连接螺栓有1处松动、2处缺失防松螺母,东北角方向的连接螺栓有1处松动、1处缺失防松螺母;
私自焊接附着撑杆(撑杆对焊处焊缝两侧尺寸不一致),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是11#楼建筑施工用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位于结构10、11层南立面、东立面以及12层全立面的附着支座仅用一个穿墙螺栓锚固;第13#、24#机位竖向主框架仅安装两个附着支座,不符合要求。
2
青岛市
中骏汇景城一期
一是3#楼塔式起重机与7#楼塔式起重机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3#楼塔式起重机吊钩起升至最大高度与7#楼塔式起重机起重臂碰撞,3#楼塔式起重机平衡重与7#楼塔式起重机起重臂碰撞)。二是11#楼塔式起重机与7#楼塔式起重机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7#楼塔式起重机吊钩起升至最大高度与11#楼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安全距离不足2米)。
3
淄
博
市
经开区嘉亿国际财富中心1#商业服务楼、5#商业服务楼
一是1#商业服务楼一标段1#塔式起重机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1#商业服务楼一标段1#塔式起重机起重臂碰3#塔式起重机起重臂)。二是5#商业服务楼塔式起重机起升高度限位器无效;起升卷筒钢丝绳断丝严重,已达到报废标准。三是5#商业服务楼建筑施工用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每榀竖向主框架只有两个附墙支座,不符合要求。
4
枣庄市
枣庄高新区汇众中梁国宾府住宅小区
一是2#楼塔式起重机未提供检测报告、使用登记证书等资料,现场设备投入使用。二是2#楼塔式起重机起重量限制器、回转限制器、小车后限位器均无效,7#楼塔式起重机力矩限制器、回转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小车后限位器均无效,9#楼塔式起重机行程限位器、回转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均无效。三是7#楼塔式起重机起重臂与6#楼外架架体安全距离不足,11#楼塔式起重机起重臂与10#楼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安全距离不足。四是2#楼塔式起重机塔身侧向垂直度超标(向西偏18cm)。五是B-3#楼16层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按规定放置在结构相应部位(混凝土浇筑时间11月18日),且大量未到龄期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随意放置在施工现场,养护环境不符合规范要求。
5
东
营
市
利津县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一是门诊楼东西两侧塔式起重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东侧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拉杆与西侧塔式起重机起重臂相互碰撞。二是门诊楼东西两侧塔式起重机回转平台的永久性可追溯标识与所提供资料的生产日期不符。三是门诊楼东西两侧塔式起重机下转台主肢尺寸与标准节主肢尺寸不符,且未提供设计证明材料。四是现场实测病房楼2层B轴/6轴框架柱混凝土回弹强度推定值达不到设计要求强度等级(回弹强度推定值为35.2Mpa,设计强度等级为C45)。五是病房楼悬挑式卸料平台悬挑钢梁搁置在楼板上的长度过短,普遍不足1米,个别未锚固。
6
烟
台
市
烟台永弘桃源里小区二期项目
一是设计要求钢筋机械连接应按(JGJ107-2016)二级及以上接头性能,现场实际按三级接头性能送检,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北侧、东侧及西侧基坑最大开挖深度均超过5米(最大深度5.7米),依据该项目岩土勘察报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需进行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并进行专家论证,实际均未进行且未做支护。三是钢筋加工区设置在北侧基坑顶部且堆积大量钢筋物料。四是9#楼塔机与相邻11#楼塔机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两台塔机起重臂碰撞)。五是2#、9#、11#楼塔机标准节多处高强螺栓松动。六是11#楼塔机起升高度限位器无效。
7
潍
坊
市
昌乐县•铂玥府项目
一是7#楼塔式起重机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均无效;变幅小车滑轮防脱装置缺失。二是10#楼塔式起重机自下而上第二节标准节水平斜杆严重变形、爬梯变形。三是8#楼施工升降机第10节、11节标准节连接处东侧两条连接螺栓松动严重;未安装上极限限位板。四是7#楼结构16层悬挑式脚手架架体底部未用硬质材料封闭,北立面东侧悬挑式卸料平台两侧前后钢丝绳结构固定端固定拉环未分别设置。
8
济宁市
福畔•俪都小区1#楼—5#楼
一是2#楼、4#楼塔式起重机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限制器、行程限位器、高度限位器均无效,未设置回转限制器,3#楼塔式起重机高度限位器、回转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均无效,5#楼塔式起重机回转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均无效。二是2#楼、4#楼、5#楼塔式起重机所有附着装置均为非原厂附着装置,且附着杆多处焊接拼凑。三是3#楼塔式起重机自下向上第二道附着向下第一节、第三节标准节横撑弯曲变形。四是深基坑支护未按专家论证方案施工(论证方案要求A-A边坡做12米深支护桩+3.5米深水泥搅拌桩,桩顶冠梁连接,坡顶、坡底需做排水措施;现场实际无支护桩、水泥搅拌桩、冠梁,无排水措施,仅挂网喷护),且现场基坑边坡多处已出现严重坍塌,坡底积水严重。
9
泰安市
高新区泰悦留园建设项目
一是7#楼塔式起重机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后)均无效;多处标准节连接位置高强螺栓松动严重(自上而下回转台与第一节5处、第一节与第二节6处、第二节与第三节6处、第三节与第四节7处);起升卷筒钢丝绳断丝严重,已达到报废标准;配重块组合与使用单位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要求不符合(说明书要求为5块三种不同质量的配重块组合,现场实际为6块同一质量的配重块组合)。二是抽测6#楼结构1层1-3/A-C轴、15-18/A-D轴楼板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设计为160mm,实测平均值分别为192mm、184mm,超出规范允许偏差)。三是抽测6#楼结构1层15-18/A-B轴楼层板负弯矩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设计为15mm,实测最大值为64mm,平均值偏差为32mm)。
10
威
海
市
观海苑(一期)
一是实测5#楼负1层20轴交A-C轴,负1层8轴交A-C轴剪力墙混凝土回弹强度推定值达不到设计要求(第一处回弹值30.2,第二处回弹值30.8,设计强度等级为C45)。二是抽查5#楼2层11轴交A-C轴、6轴交D-E轴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实测为49mm及41mm,设计为15mm(实测钢筋保护层最大偏差值为42mm及37mm,平均偏差值为34mm及26mm,超出规范允许偏差)。三是5#楼基坑工程北侧深达5.2米,岩土勘察报告中要求对基坑进行支护和变形监测,基坑边坡按1:1放坡并对抗浮水位标高进行专家论证,实际均未按要求支护和论证,基坑按1:0.35~0.65比例放坡。四是5#楼3层以上楼梯、电梯门、楼层边均未防护,悬挑架体与建筑物的间隙超过15cm,未采取防护措施。五是5#楼悬挑脚手架无专项施工方案,架体转角处连续8跨未设置连墙件,西侧外挑檐处5跨架体形成单排立杆,悬挑梁未设置悬拉钢丝绳。六是1#楼塔式起重机与2#楼塔式起重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1#楼塔机起重臂吊钩碰2#楼塔机起重臂拉杆)。七是1#楼塔式起重机从上向下第1节标准节西南角、西北角高强螺栓及第4节标准节东北角高强螺栓螺杆长度不足。八是1#楼塔式起重机上转台与塔帽连接销孔磨损、变形严重。
11
日照市
依林小镇
一是住宅楼及周边车库开挖深度为6米~7.8米,无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内容无针对性且未进行专家论证,现场未做支护。二是17#楼结构2层西北角悬挑脚手架悬挑钢梁设置在悬挑板上(连续5跨)。三是17#楼结构2层楼梯转角处悬挑脚手架存在开口,形成断面,转角处连续8跨未设置连墙件。四是26#楼塔式起重机自上至下第1节至第10节标准节东北角连接螺栓全部松动。五是26#楼塔式起重机自上至下第1节至第7节标准节东南角连接螺栓全部松动。
12
临沂市
卓新•天悦城
一是B8#楼塔式起重机从上向下第三道附着的附墙固定螺栓螺杆长度不足,且附着杆与其它附着的附着杆材料、结构形式均不一致。二是B9#楼塔式起重机力矩限制器、回转限制器、行程限位器、高度限位器均无效。三是B9#楼塔式起重机起重臂与B8#楼、A6#楼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不足。四是A7#楼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防坠器制动距离实测170mm不符合规范要求(规范要求不应超过150mm);架体开口处未做水平连接,阳角处底部未连接;架体主桁架现场安装2个支座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安装3个支座);支座支撑装置擅自改装;架体型式检验报告为密目网,实际为钢板网,且未进行无荷载计算。五是A7#楼1-10层西侧楼梯临边未防护,电梯井口未防护。
13
德州市
万晟·健祥苑
一是29#楼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均无效,30#楼塔式起重机起升高度限位器无效。二是29#楼塔式起重机附着框架未安装在标准节水平腹杆处。三是30#楼塔式起重机使用非原厂制造的附着装置,且未提供设计证明资料。四是30#楼塔式起重机回转平台上支座主肢加强筋出现裂纹。五是30#楼14至16层临边均未防护,作业层楼层临边临空侧未防护,14层以上预留洞口均未防护。六是30#楼悬挑脚手架连墙件在楼四个转角处、楼梯处的设置均大于二步六跨(方案要求是两步三跨),14层楼南侧连续14跨无连墙件。七是深基坑已开挖至底部设计标高,未委托第三方进行基坑变形监测。八是C-D轴/5-6轴车库顶板悬挑梁中间部位存在直径约20cm孔洞。九是现场实测30#楼2层B-C轴/8轴剪力墙混凝土回弹强度推定值达不到设计要求强度等级(回弹强度推定值为34.3Mpa,设计强度等级为C40)。
14
聊城市
孟达·颐和嘉苑
一是1#楼塔式起重机第一道与第二道附着装置结构形式不一致,且未提供设计证明资料,3#楼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结构形式与使用说明书不符。二是3#楼塔式起重机不同结构形式标准节混用,第8节标准节连接螺栓严重松动。三是3#楼塔式起重机顶升横梁耳板塑性变形,顶升套架导向滑轮缺失。四是3#楼脚手架作业层防护栏杆、平网、脚手板均未设置,楼四个转角处连墙件的设置均为二步六跨(方案要求是两步三跨),4层楼东侧连续14跨无连墙件。五是1#楼标准养护试块养护环境不符合规范要求,10层同条件养护试块未留置,8层同条件养护试块制作日期为9月12日,实际浇筑日期为11月19日。六是现场实测1#楼1层3轴/D-K轴剪力墙混凝土回弹强度推定值达不到设计要求强度等级(回弹强度推定值为21.0Mpa,设计强度等级为C30)。
15
滨州市
山东省惠民县李庄镇文东花园项目
一是6#楼塔式起重机与9#楼塔式起重机安全距离不足,6#楼塔式起重机起重臂与9#楼塔式起重机起重臂相互碰撞。二是6#楼塔式起重机部分标准节顶升踏步结构形式不一致,无法与顶升横梁防脱装置匹配正常使用。三是6#楼塔式起重机的起升高度限位器无效,未提供起升机构更换、改造相应证明材料。四是6#楼落地式脚手架未设置卸料平台,多处将钢管等材料搁置在架体上,楼四个转角处连墙件的设置均在二步六跨以上(方案要求是两步三跨)。五是6#楼主体已施工至5层,楼层临边、预留洞口均未防护。
16
菏泽市
中北•新都心(二期4#地块)1#楼、2#楼、6#楼
一是1#楼、2#楼、6#楼塔式起重机全部附着装置均非原厂附着装置;二是2#楼塔式起重机从下向上第一道附着框架缺少2根紧固螺栓,且附着装置的三根附着杆所用材料及规格型号不一致;三是6#楼塔式起重机所提供塔机资料与塔机实际不符(产权备案证、产品合格证的出厂日期、产品编号与塔机铭牌不符);四是1#楼、6#楼塔式起重机附着框架未能与塔身有效紧固,存在较大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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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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