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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恢复开放需要哪些前提条件?疾控专家权威回应

17日下午,北京市召开154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组专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中心副主任施国庆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首先说明,与其他病毒一样,新冠病毒也只能在人及其宿主,或者中间宿主活细胞中增值的微生物,不会在外环境自我复制增值,所以污染环境及物品中的病毒是不会有数量上的增加的。一旦被消毒剂灭活,不会传染人以及涉及疫情的公共场所,包括病人及感染者工作或者去过的这些场所。在病人和感染者全部隔离污染的环境和物品也进行清理和彻底的消毒处理,同时消毒效果的评估也是合格,那么公共场所的环境就是安全的。相关的工作人员经过隔离医学观察及核酸检测也没有发生感染,那么公共场所可以重新开放。恢复开放后,与其他类似的公共场所的日常防控是没有区别的,可以放心的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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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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