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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医药法见成效!我国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逐步提升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我国实施中医药法三年多来,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逐步提升,支撑保障作用不断加强。

中医药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国不断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事业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开放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

报告指出,我国持续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初步形成了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截至“十三五”末,我国中医药人员总数达到76.7万人,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5人。

同时,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报告显示,我国实施“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开展“中医药现代化研究”国家重点科技项目;推动建成40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支持建设54个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调查活态性中医药传统知识近3000项。中医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堪称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

在中医药事业发展进步过程中,中医药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了解和认可。根据报告,在国内,我国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我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15.62%,普及率达92.46%;在海外,中医药已传播到196个国家和地区,中医药疗效被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可、认同。

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中医药领域的基础性、纲领性、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体现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深厚历史底蕴的文化自信,完善了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制度体系,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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