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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单双号”停产来了!这个地区水泥粉磨站关停50%!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发布《2020-2021秋冬季重点污染源减排调控方案》,要求水泥粉磨站企业: 按照企业数量为单位,实行单双号轮流生产。

执行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开辟了水泥行业一先河。同时水泥大省的山东济宁市,也发布了史上最严厉的关停措施。

错峰停产5个月

济宁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绿色管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针对2020年~2021年秋冬季错峰重工业领域错峰生产进行了相关规定。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工业企业秋冬季绿色管控实施时间原则上为秋冬季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根据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各行业绿色管控实施时间。

实施范围包括:焦化、石灰窑、铸造、炭素、水泥、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岩矿棉、玻璃、玻璃钢、制药、农药制造、纤维素醚等重点行业企业。

水泥行业,满足B级的企业在停产不少于连续1个月(12月或1月),满足C级的企业连续停产 不少于2个月(12月1日-1月31日),D级企业连续停产不少于3个月。

粉磨站, 停产不少于连续2个月(12月1日-1月31日)。

如山东省水泥协会出台更严停限产要求,从严执行。

针对济宁市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如下:

(一)实行绿色管控豁免政策。参照企业绩效分级结果,对审核通过的A、B、C及引领性企业实行豁免, 在2020-2021年秋冬季期间可以不停限产、少停限产。对于享受豁免政策期间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污染事故等不符合豁免要求的,取消其豁免资格。

(二)严格落实停限产措施。对于不符合豁免要求的企业,按照济宁市绿色管控方案规定,严格落实停限产的时间和比例。 对于环保手续不全、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涉嫌偷排偷放、未按期完成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三)优先突出民生保障。对于应停限产企业若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等保民生任务的,应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严格落实限产比例。对于采用限产方式的企业,要严格限产比例,限产比例应当优先采取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停产方式达到,限产比例原则上以2020年4至10月期间企业正常生产(指生产负荷在75%以上)的平均产量为基准核算。 对确实无法停产的生产线或生产设备,或因保民生任务不能完全停产的,应当以企业产品产量或用电量计限产负荷。

关停50%粉磨站 压减产能30%

另据了解,济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济宁市水泥粉磨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要求 2021年4月底前,对21家独立水泥粉磨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整合重组后,保留的独立水泥粉磨企业原则上不超过现有企业户数的一半,产能压减三分之一(含重组实施的改扩建水 泥粉磨项目)。

同时要求,改扩建水泥粉磨项目,必须坚持减量置换原则,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原则上, 每1吨新建产能须关停退出不少于1.5吨的水泥粉磨产能;关停退出产能的水泥粉磨企业可以将退出的产能指标有偿转让给实施改扩建升级的水泥粉磨项目。水泥粉磨产能的减量置换仅限于济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鼓励济宁市内较大规模优势水泥企业采取收购、 参股、合伙等形式,对独立水泥粉磨企业进行整合重组。

对于达不到导则要求的于2020年10月31日前停产整改,保留的企业于2021年3月底前达到导则要求。(完成时限 2021年3月底前)

2021年4月开始,对完成整改或整合重组的企业进行验收,由企业提出验收申请,所在县市区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准予生产。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生产,一律依法实施关停取缔。(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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