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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获评“引领企业”,豁免停限产!

日前,江苏省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公示了镇江市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含B-)级以上、引领性企业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名单。其中, 句容台泥水泥有限公司、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被评定为B级。镇江北固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为引领性企业。公示文件全文如下:

早在今年6月末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就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并明确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城市将开展 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参考。其中重点行业增加到 39 个,并全部实施了绩效分级,对15个已实施绩效分级行业的分级指标和减排措施进一步优化。

涉及到水泥行业的适用范围包括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磷石膏)、粉磨站、矿渣粉、水泥制品等生产工业企业。其中,粉磨站(系统)、矿渣粉及水泥制品等仅制定引领性指标。 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破碎、配料、回转窑煅烧、烘干、水泥粉磨、水泥制品加工等。

减排措施方面A 级企业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B 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力度应不低于本技术指南要求。同时对粉磨站、协同处理废物企业、粉磨站(系统)、矿渣粉、水泥制品等工业企业的减排措施作出规定。

具体为 B 级企业:

黄色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 进行运输。

橙色预警期间:水泥熟料窑生产负荷不高于设计产能的 80%;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红色预警期间: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粉磨站(系统)、矿渣粉、水泥制品等工业企业:

粉磨站(系统)、矿渣粉、水泥制品等企业满足表 2 中粉磨站(系统)、矿渣粉、水泥制品标杆企业要求,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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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粉磨站(系统)、矿渣粉、水泥制品等企业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黄色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 进行运输。 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国五燃气)进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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