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装饰装修  装修施工

安全为重!本市进一步明确一般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要求→

安全为重!本市进一步明确一般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要求→

  依据《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沪住建规范〔2020〕3号)等文件,为进一步明确本市一般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一般类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每月抽取样本总数为各自辖区内的在建在监工程以及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告知性备案凭证均在上月出具的工程。

  上一年(以抽取时间作为起始点计算)中已抽中检查的工程,不纳入样本总数,但上一年度在本市建筑工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除外。

  (一)总投资额在100万至1000万元之间的工程,每月抽取比例不少于该类样本总数的10%;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每月抽取比例不少于该类样本总数的17%;

  (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按照《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0版)》(沪建建管〔2020〕304号)的规定。施工企业的信用评分以工程抽取时的企业信用评分计算为准,分为80分及以上、60分及以上且80分以下和60分以下的高、中、低区间段。高、中、低区间段权重比例为1:2:4。

  (一)各监督机构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建设单位将特殊类装修工程按照一般类装修工程进行申报的,按照《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沪住建规范〔2020〕3号)实施处置,并依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市政府4号令)实施行政处罚;

  (二)各监督机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和安全行为,以及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存在其他承诺不兑现、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等情况,各监督机构则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装饰装修工程流程
  • 编辑:孙宏亮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