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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的定义和区别 质量管理

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的定义和区别

本文为“质量管理之行 ” ,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质量管理之行”。

这篇文章适合于有一定理论基础的质量人员,尤其是对于质量研究和体系策划的人员来说,可能会有一点点参考帮助。

要想了解和区别“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那就先了解和区别“验证”和“确认”的不同点。在ISO9000:2015中这样定义验证(3.8.12)和确认(3.8.13):

3.8.12验证(verification)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3.8.3)对规定要求(3.6.4)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注1:验证所需的客观证据可以是检验(3.11.7)结果或其他形式的确定(3.11.1)结果,如:变换方法进行计算或文件(3.8.5)评审。

注2:为验证所进行的活动有时被称为鉴定过程(3.4.1)

注3:“已验证”一词用于表明相应的状态。

3.8.13 确认 validation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3.8.3)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3.6.4)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注1:确认所需的客观证据可以是试验(3.11.8)结果或其他形式的确定(3.11.1)结果,如:变换方法进行计算或文件(3.8.5)评审。

注2:“已确认”一词用于表明相应的状态。

注3:确认所使用的条件可以是实际的或是模拟的。

从ISO9000:2015版的术语定义中可以知道,“验证”是针对规定要求,而“确认”是针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钢笔的设计和制造,如果有钢笔的工程规范和图纸,这些工程规范或图纸中会规定对钢笔的要求,或者说工程规范或图纸中的要求是规定的要求。钢笔的预期用途一般是用来写字,而且还需满足基本的预期或应用要求,比如写字的流畅程度,写字的线条粗细要满足辨识需求,笔尖不能明显地划破或损伤纸张,墨水不能过分透过纸张等等,这些对钢笔的预期用途和应用要求,也是生活上的常识,还是“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引用ISO9001:2015之8.2.3的b条款)”。

不管工程规范和图纸怎么规定对钢笔的要求,不管规定的要求是否正确,是否合适或合理,是否完整,但钢笔的预期用途和应用要求是“客观的”,是“毋庸置疑”的。像类似这样的预期用途或某些特定的预期用途,即便顾客或消费者不明确提出要求,或顾客不规定这些基本的预期用途,钢笔生产商或制造商也是需要满足的。如果制造商不满足这样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那么顾客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投诉”。所以规定的要求和(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规定的要求还可能体现在企业标准中或行业标准中,不能说规定的要求不合适就能回避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最起码可以通过“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须的要求”来维护顾客的底线。

举例是为了方便理解,虽然尽可能让举例有代表性,但是有时举例可能也不能覆盖所有情况,尤其是特定情况。举例的目的是为了理解概念和定义,理解概念和定义后再举一反三,才能根据概念和定义去区分实际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案例。因为有些概念从理论上不好理解,或者直接解释也不容易理解,用举例的方式讲解可能更利于理解,相当于起到阶梯作用,所以对举例的局限性也要有充分的认识。就像用理论指导实践一样,理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应用,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适用性,这是理论的优势。经验有时是适用于特定的环境或条件,虽然经验可以拿来就用,但是要考虑其适用性。举例也和经验有一定的相似,举例是特定的情况和条件,还没上升到理论层次,所以可能会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果预期用途再加上“特定”这个定语,就变成了特定的预期用途,那么涵义就更不一般了。比如基本的或“合理的”特定预期是可以的,“不合理的”特定预期可能就不是那么“理直气壮”了。比如钢笔在一定时间内不使用也不会导致钢笔水凝固或影响笔尖的清洁,如果把这个一定时间要求成“很长时间”,这样的特定用途可能就不合理了。比如在某日用产品不会对环境和安全产生潜在不利影响的条件下,产品的外部环境使用温度为-30到+45摄氏度的范围,这样的温度范围也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一般的极端条件,能满足日常的应用条件,这样的特定预期用途是合理的,如果超出这样的温度范围,比如要求产品能满足50度的环境条件,那么这样的特定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可能就不合理了。 本文为“质量管理之行 ” ,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质量管理之行”。

再延伸一点,一般涉及到环境、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国家大多会有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对于日常的基本的产品,也会有国标或行业标准。有的国标或行业标准即便不是强制性的,如果企业“承诺”了满足某某标准,比如商品包装上若标注推荐性标准,即视为采用推荐性标准作出质量承诺,那么企业也要满足这些标准,如果没有满足,顾客也可以“理直气壮”地投诉。

网络内容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十条: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第十九条: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第二十一条: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七条: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第三十六条: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从上面标准化法的内容来看,“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总结一下就是说企业要公开其产品满足的标准,未公开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说已知的预期用途能维护顾客的底线,规定的要求有可能有遗漏或不合理的地方,但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规定的要求”就一定低于“预期用途所必须的要求”。正常情况下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只是在特别情况下能通过预期用途所必须的要求来维护顾客的合理权益。

明白了“规定的要求”和“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的区别之后,接下来再说规定要求的“验证”和预期用途的“确认”的区别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通俗点说,验证是“看看”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情况(或结果),确认是看看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得到满足的情况(或结果)。为了好理解,再转换一下概念,怎么才能证明满足了“规定的要求”?怎么证明满足了“预期的用途或应用要求”?就像体系标准的审核一样,满足标准和程序的要求是“符合”,但“符合”不一定“有效”。好比纸上谈兵是一回事,实战能力和结果是另一回事。满足了规定的要求,就一定满足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吗?不一定!尤其是规定的要求也是分层次的,比如在顾客层次规定的要求,在设计层次规定的要求。顾客需求转化为设计目标和设计要求,中间有了一个转化过程,顾客的声音被完整和准确传递了吗?设计的要求能满足顾客的声音吗?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很多设计问题是通过用实物样件试验或整车路试识别出来的。判断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的方法和判断是否满足预期用途的方法是不同的,也就是探测手段或探测方法不同,“验证”和“确认”都是探测,都是为了识别和发现问题,都是为了判断是否满足要求,但是探测的方法和准确度可能会有不同。 本文为“质量管理之行 ” ,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质量管理之行”。

规定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认定就好比理论上的满足情况,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认定好比实际上的满足情况。这是用“类比”的方式来解释验证和确认的区别。举个例子来说,仿真模拟好比是“验证”,用实物实际做试验是“确认”。一个是“理论”,一个是“实际”。探测的阶段或探测对象,以及探测的方法都可能不同。比如产品设计能满足顾客实际的使用要求吗?能满足规定要求吗?规定的要求满足顾客要求吗?或者说从产品设计的数据和图纸上看,能满足要求吗?按照这些图纸和数据生产的产品满足要求吗?

3.8.12验证(verification)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3.8.3)对规定要求(3.6.4)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注1:验证所需的客观证据可以是检验(3.11.7)结果或其他形式的确定(3.11.1)结果,如:变换方法进行计算或文件(3.8.5)评审。

注2:为验证所进行的活动有时被称为鉴定过程(3.4.1)

注3:“已验证”一词用于表明相应的状态。

3.8.13 确认 validation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3.8.3)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3.6.4)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注1:确认所需的客观证据可以是试验(3.11.8)结果或其他形式的确定(3.11.1)结果,如:变换方法进行计算或文件(3.8.5)评审。

注2:“已确认”一词用于表明相应的状态。

注3:确认所使用的条件可以是实际的或是模拟的。

从ISO9000:2015版的术语定语的备注来看,“验证”所需的客观证据可以是“检验”结果,而确认所需的客观证据是“试验”结果。由此可知“验证”和“确认”的探测的“程度”是不同的。按照汉语的理解习惯,或者是按照实际工作中的情况,检验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偏重于日常管控,检验的方法和检验工具要求相对比较“简单”,而试验相比较而言就显得更“高大上”一点。注意,按照汉语习惯理解是为了帮助理解,不能完全等同于英语和ISO标准中的定义。既然ISO标准对检验 inspection和试验 test专门做了术语定义,就表示英语的单词涵义不能完全涵盖ISO术语想要表达的意思。

3.11.7 检验 inspection

符合(conformity3.6.11)规定要求(3.6.4)确定(3.11.1)

注1:显示合格(conformity3.6.11)的检验结果可用于验证(3.8.12)的目的。

注2:检验的结果可表明合格、不合格(3.6.9)或合格的程度。

3.11.8 试验 test

按照要求(3.6.4)对规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的确定(3.11.1)

注:显示合格(3.6.11)的试验结果可用于确认(3.8.13)的目的。

从ISO9000:2015的3.11.7 检验和3.11.8试验来看,和3.8.12验证以及3.8.13 确认的备注是呼应的,“试验”是对规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的确定,而“验证”是对规定要求的确定。

但是还需要注意的是,确认是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而试验是对“规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为什么不一样呢?拿实际工作来举例,设计确认是对满足顾客的需求“负责”,而试验却是为“试验大纲”负责。试验大纲或试验策划能满足功能确认的目的吗?不一定!设计目标和可靠性目标一定满足顾客的需求吗?不一定!

如果设计目标和可靠性目标能满足顾客需求,试验策划和试验大纲能满足设计目标和可靠性的确认需求,在这个前提条件下,相当于设计策划阶段是为了满足顾客需求,试验是为了评价是否满足设计的需求。设计和试验是不同的阶段和发生时机。试验是为了评价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而设计要求或设计目标就是“规定”的要求或“规定”的预期用途。“规定的”和“实际的”可能会有差异或差距,所以设计上觉得没问题,但在顾客实际使用时可能有问题。就像前文所说的,不管规定的是否合理,是否完整,如果不满足特定的预期用途,那就是设计问题,还有可能涉及到“产品缺陷”。从ISO9000:2015关于缺陷的定义可以看出,缺陷既包括了预期的用途,也包括了规定的用途。就像企业承诺了产品满足的要求,但实际没有达到要求,就相当于欺骗消费者或虚假宣传。

ISO9000:2015关于缺陷的定义如下:

3.6.10 缺陷 defect

关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不合格(3.6.9)

注1:区分缺陷与不合格(3.6.9)的概念是重要的,这是因为其中有法律内涵,特别是与产品(3.7.6)和服务(3.7.7) 责任问题有关。

注2:顾客(3.2.4)希望的预期用途可能受供方(3.2.5)信息(3.8.2)的性质影响,如所提供的操作或维护说明。

接下来再类比一下计量确认这个术语定义,虽然是计量方面的确认,但计量确认也是“确认”。从计量确认的定义来看,也是确保测量设备符合预期使用要求。所以要想准确理解确认的含义,先理解预期用途的意思是非常重要的。虽然计量确认中的确认是对应“confirmation”,而确认这个术语对应的是“validation”,但确认的定义是在认定“confirmation”范围内。

3.5.6 计量确认metrological confirmation

为确保测量设备(3.11.6)符合预期使用要求(3.6.4)所需要的一组操作

3.8.13 确认 validation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3.8.3)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3.6.4)已得到满足的认定(confirmation)

为什么计量确认是针对预期使用要求呢?因为从计量管理角度,都是量值溯源,并且是在计量法的框架和约束下,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计量确认。

因为ISO9000是ISO9000族的基础和术语,覆盖了ISO9001标准中使用的术语,是学习ISO9001的基础和前提。虽然IATF16949,以及之前的ISO/TS16949是汽车行业的标准,但也是在ISO9001的基础上和框架下的补充。一方面是ISO9000族标准是充分研究和分析了标杆公司的先进经验和理论,另一方面是16949整合了汽车行业各个整车厂的要求和期望,包括之前QS9000的五大工具,所以用标准解释标准,互相验证和论证,才更利于了解标准内容的涵义。

了解了ISO9000对验证和确认的定义后,有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后,接下来再了解一下APQP对设计确认和设计验证的术语定义。

第二版APQP参考手册的内容如下:

APQP的2.3设计验证好像没有太多的内容可供参考和理解,只是说明了设计验证是验证产品设计,这个信息也算有帮助,比如前文提到的,“产品符合设计”和“设计满足顾客需求”是两个层面的内容,也是不同阶段的内容。正好在APQP2.3设计验证的内容的基础上,再重复强调一遍,设计验证主要是验证产品设计,虽然这个验证中也可以包括设计是否满足顾客需求的内容,但是侧重点还是有不同的。比如产品设计是否满足设计目标,设计目标是否满足顾客需求,这是不同的层次。从定义和标准内容来看,设计评审和设计验证可以包括各个层次的内容。

从2.5样件制造-控制计划的内容来看,延伸开来是样件用来进行功能试验,进而评价产品满足顾客声音的程度。从前文“确认”的定义和解释可以知道,用实物或样件做试验,属于“确认”的范畴。确认是用来评价预期用途的满足情况,是针对顾客的实际使用效果的评价,所以用APQP的2.5的内容来说就是“样件的制造为小组和顾客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来评价产品满足(顾客声音)的程度”。用样件试验来做“确认”和仿真以及理论计算等“验证”是不同的。样件制造就已经比纸上谈兵更进步了一个等级,相当于军事演习了,而且是更接近实战的军演。

再看看下面第二版APQP参考手册附录F对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的说明。

从第二版APQP参考手册附录F的内容可以知道,设计确认通常在最终产品上进行,或者说是设计确认是通过产品进行的。反过来说,一般用产品进行的试验,就是用来进行设计确认的。如果产品具有不同的期望的用途或预期的用途,就需要多项试验确认。

从附录F设计确认的定义可以再次知道,设计确认是用来保证产品符合规定的使用者的需求或要求的试验,是针对使用者需求和要求的。还需要注意的是,试验是确认的主要部分,但是不能完全等同于确认。对于专业学习或从事质量的人员,需要知道这些区别,以更好地进行体系策划,对于不是从事体系策划和质量理论研究的人员来说,可能不需要了解这么深。 本文为“质量管理之行 ” ,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质量管理之行”。

结合ISO9000对确认的定义,试验结果可以用来做确认,要想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试验条件或确认条件就很关键因素了。设计确认时规定的操作条件能否模拟实际使用条件,这是设计确认准确与否的关键。

设计确认在成功的设计验证之后进行,这是什么意思?举个典型的例子,在实际工作中,产品设计后先进行仿真,仿真没问题后再进行样件制造,进而用样件进行试验。先理论上合格,再进行实物试验或用实物确认。

从第二版APQP附录F的术语看,设计验证可包括的活动有评审,有替换计算,也有试验和实验,看似无所不包,和设计评审好像又分不清了,和设计确认的试验也有重复了,这可怎么办呢?只要牢牢记住设计确认的目的是针对预期用途,方法是样件或实物的试验,这是区分设计确认和设计验证的主要依据,综合目的和方法进行区分,以不变应万变,要不然就容易会被其他信息和定义所干扰和混淆。那为什么设计验证中也涉及了评审,试验呢,看似和设计评审和设计确认重复了,这是因为英语语言特点导致的。对于质量管理和ISO标准来说,也应该算作有点专业性质的英语,所以很多情况英语翻译成汉语时,会翻译比较生涩难懂,或者是翻译得比较生硬,比较直译,不适合汉语的理解习惯。

当未来中国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也对外输出文化和理论,汉语翻译成其他国家的语言时,可能难度会更高,因为汉语的涵义更是博大和精妙。比如“多快好省”,“好”怎么解释,要想解释这个语境下的“好”,可能需要一段话甚至一篇文章。

在把这些外来的概念和理论学习和理解后,真正掌握了其本质、原理和逻辑,完全可以转化为适合汉语或中国人语言习惯的文字表达方式,也形成适合中国企业所需的教材和培训资料。这些理论和方法都是为了达到企业发展的目的,当能达到目的时,完全可以用适合中国语言习惯的系统资料,用于分享和传播。

ISO9001:2015标准的关于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的内容如下:

8.3.4 设计和开发控制

组织应对设计和开发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

a)规定拟获得的结果;

b)实施评审活动,以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c)实施验证活动,以确保设计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

d)实施确认活动,以确保形成的产品和服务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要求;

e)针对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期间确定的问题采取必要措施;

f)保留这些活动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注:设计和开发的评审、验证和确认具有不同目的,根据组织的产品和服务的具体情况可以单独或以任意组合的方式进行。

从ISO9000:2015对验证的定义可以知道,验证的目的是针对规定的要求;从ISO9001:2015之8.3.4 设计和开发控制的内容可以知道,设计验证的目的是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这两个定义的描述虽然不同,但是从本质上看,对使用和理解并没有明显差异。

为什么9001标准中的设计验证的目的是设计输出满足输入啊?因为ISO9001标准的结构使然。按照PDCA和过程方法的思路,8.3.2为设计开发的策划,8.3.3为设计开发的输入,再加上8.3.4的控制,得到8.3.5的设计开发输出。从过程方法的逻辑就是输出满足输入。深入学习和了解过程方法的应该知道,输入是什么啊?是要求,是期望,是目的……当然过程输入也可以说是物质、信息、能量,只是表达的角度和应用的技巧不同而已。

从ISO9001:2015之8.3.4的内容看,设计确认还是“确保形成的产品和服务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要求”,从ISO9000:2015关于确认的定语,到第二版APQP参考手册附录F中关于设计确认的说明,再到ISO9001:2015之8.3.4关于设计确认的条款要求,一直都在预期用途要求这个范畴之内。也就是说设计确认的目的是针对预期用途要求。虽然在ISO9001:2015之8.3.4中是说“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要求”,使用要求还是强调实际使用,所以和预期用途是并列的。所以不要被8.3.4设计确认中的规定所干扰,因为8.3.4的设计确认是规定的使用要求,强调实际使用,和ISO9000中验证术语中的规定要求是有一定区别的。虽然规定要求增加了定义“使用”,变成了“规定的使用要求,”但“规定要求”和“规定的使用要求”是有差异或不同的。所以要记住设计确认是针对顾客实际需求,针对实际使用,针对预期用途,针对应用要求……

ISO9001的8.3条款的构成和逻辑如下:

为了延续设计确认的解释的思路和逻辑,所以用ISO9001:2008版的内容再进行补充和说明。虽然ISO标准一直在改版或升级,但是对于有些概念或内容的理解来说,有时用旧版本的标准去参考和对照,可能会更有利于对标准内容的理解,就好比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一样。标准虽然是正版或整体升级,但是有的布局的更新可能会有不足,甚至可能会对新版内容的理解产生阻碍,所以有时对照旧版本理解新版本,会更能降低表达方式和描述方式所带来误差和干扰。

从ISO9001:2008版之“7.3.6设计和开发确认”这个条款的内容可以知道,“设计和开发确认”针对的是“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ISO9001:2008版之“7.3.6设计和开发确认”条款是一个专门的章节,但是从ISO9001:2015版的内容来看,原来的ISO9001:2008版之“7.3.6设计和开发确认”的内容被整合到了ISO9001:2015版的“8.3.4 设计和开发控制”条款,虽然IATF16949:2016对8.3.4设计和开发控制进行了补充,又增加了8.3.4.2设计和开发确认这个补充条款,但是这个补充条款还是处于“8.3.4设计和开发控制”条款的下面。新版标准这样的调整从宏观上来说是合理,符合逻辑的,属于理论和体系标准架构的完善和进步。

总结和回顾一下,设计确认针对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强调的是实际使用或用途,设计确认的方式一般也是用实物或样件进行确认,以评价满足顾客需求的程度,所以设计确认是以“实际”为主。设计验证是针对规定的要求或设计输入,用来验证设计输出是否满足设计输入,如果仅仅从内容所包含的范围上看,包括了设计确认的目的的内容,因为设计输入所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但是结合“验证”的定义,可以知道验证和确认的探测方式不同,由此也可以区分设计确认和设计验证的不同点。再结合APQP参考手册的内容,设计确认在成功的设计验证之后进行,再结合实际工作,由此可以知道,设计验证是以理论为主,一般是通过计算、仿真等探测手段。所以设计验证是理论上是否满足,设计确认是实际上是否满足,而且是理论满足之后再确认实际是否满足,所以设计验证后再设计确认。

这些都是质量管理这个专业的基础知识,也是学习体系标准的前提条件,如果掌握了这些基础知识和理论,就能更容易地理解和解读各个知名公司的实际做法。不管各个公司的名称和概念有多大差异,理论和基础的基本面是一样的,原理和逻辑是一样的。 本文为“质量管理之行 ” ,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质量管理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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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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