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地址)
(上接D199版)
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2.60%,主要是本期收入增加且同期疫情影响对比基数偏低所致;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26.43%,主要是利润总额同比上升所致;
净利润同比增长98.32%,主要是本期收入增加且同期疫情影响对比基数偏低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54.07%,主要是收入增加使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大于同期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64.01%,主要是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大于同期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18.17%,主要是同期发行可转换债券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同比下降64.11%,主要是同期发行可转换债券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30元/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拟回购股份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止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349,9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6.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3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1,204,021.23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所回购的股份已于2021年3月23日全部授予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家居建材装修常识:卫生间最好做干湿分区。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永高股份于2020年3月11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44.2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155.75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1,651.38万元,收到利息收入为556.4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8,060.78万元。
2、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1)湖南岳阳新建年产 8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塑料管道项目有两个车间分别于2020年9月和12月开始投入试生产,截止2021年3月31日部分设备已经正常生产。
(2)浙江台州新建年产5万吨高性能管道建设项目于主体工程已于2020年12月底全部完工,截止2021年3月31日,大部分设备已经正式投产。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拟对执行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高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6、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一)虽然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高股份拟使用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永高股份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八、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永高)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广东永高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6,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永高
1、公司名称: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04年6月8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马溪村溪秀路8号
4、法定代表人:张炜
家居建材装修常识:门口最好安排一个放杂物的柜子,可以放在鞋柜的上面,方便。
5、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塑料板、管、型材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塑料零件制造;紧固件制造;树脂及树脂制品零售;工程排水施工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主要财务状况: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进行增资,旨在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促进其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广东永高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2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金顺兴,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翼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金顺兴,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翼辰实业、雄帝科技、昇辉智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周程,202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国刚,200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杭锅股份、明牌珠宝、金桥信息等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杭锅股份、明牌珠宝、金桥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2021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商定其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此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监事会就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137,65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13,15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4,5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文件。为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8年05月22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坪山大道6047号101
4、法定代表人:张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塑胶制品及技术开发,建筑及道路建设配套用的新型材料、新型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二)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8月21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999号
4、法定代表人:王杰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80万元整
6、经营范围:大口径塑料管材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管材管件及配件、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品业务。(以上范围凡需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三)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1月05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光藻路20号
4、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模具、建筑小区用塑料检查井、五金产品、普通阀门和旋塞、橡胶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工业机器人、卫生陶瓷制品、卫生洁具、通用零部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建筑装饰材料、模具、建筑小区用塑料检查井、五金产品、阀门和旋塞、橡胶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工业机器人、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染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卫生陶瓷制品、卫生洁具、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含互联网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营或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上海公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公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5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里路55号833B室
4、法定代表人:张航媛
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日用塑胶制品、塑料管、塑料管子接头、塑料异型材、塑料板材、塑料棒材、塑胶阀门、塑料窨井盖、塑胶密封垫圈、水暖管道零件、塑料成型设备、模具、橡胶制品、防水涂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紧固件制品、铜制品、五金变电、塑料原材料的销售;管道设计,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1月15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四海路
4、法定代表人:陈云清
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硅片、太阳能电池硅棒、太阳能电池硅锭、太阳能灯具、太阳能光电设备、太阳能光电系统集成、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产品、移动电源、逆变器、泵、太阳能水泵控制器、电光源、塑料制品、铝制品制造、加工、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研发、设计、安装(依法须经过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2月11日
3、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彩云东街58号
4、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塑料管道及管件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浙江公元电器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公元电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01月15日
3、注册地址: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888号
4、法定代表人:冀雄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6、经营范围:电器开关、插座、低压小家电、照明器具、接线盒、智能控制系统制造、销售,电线电缆销售,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02月16日
3、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2408号
4、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千万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销售:日用塑胶制品、塑料管、塑料管子接头、塑料异型材、塑料板材、塑料棒材、塑胶阀门、塑料窖井盖、保温容器、橡胶密封垫圈、模具、水暖管道零件、金属紧固件、逆变器、铁法兰、PPR剪刀、PPR熔接器;各种管道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6月8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马溪村溪秀路8号
4、法定代表人:张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
6、主营业务:塑料板、管、型材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塑料零件制造;紧固件制造;树脂及树脂制品零售;工程排水施工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十)湖南公元建材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湖南公元建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6月11日
3、注册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松阳湖办事处东风村云欣大道(意塔斯工业材料有限公司旁)
4、法定代表人:王杰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叁仟柒佰万元整
6、经营范围:复合材料及塑料管道管件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管道施工、设计、安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正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均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永高股份预计202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3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470,047.93万元的比例为6.38%。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43,650万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1,0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7,000万元,为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650万元,为上海公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4,500万元,为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6,000万元,为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11,000万元,为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10,000万元,为浙江公元电器有限公司担保1,000万元,为湖南公元建材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470,047.93万元的比例为30.56%。
截至目前(含本次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73,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70,047.93万元的比例为36.9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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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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