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行贿森工小贷董事长57万 获取9000万贷款被判刑
新浪财经讯 5月28日消息,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了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某钢材公司法人因向小贷公司一把手行贿获取贷款获刑。
裁判文书显示,孙某某,男,1966年9月22日出生于山东省沛县,初中文化,系哈尔滨华冠钢材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钢材”)董事长。
法院审理查明,孙某某在担任哈尔滨华冠钢材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先后5次代表华冠钢材向黑龙江森工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森工小贷”)董事长兼总经理马某1行贿57万元,以感谢马某1在华冠钢材办理贷款及委托贷款业务中提供的帮助。
其中:
2012年11月29日,经马某1同意,被告单位华某公司在森工小贷公司获批贷款1500万元。2012年末为感谢马某1在贷款事宜上提供的帮助并谋求日后继续获得马某1的关照,被告人孙某某到马某1办公室送给马某1现金20万元。
2013年春节前,被告人孙某某到马某1在森工小贷公司的办公室,对马某1在华某公司办理贷款中提供帮助表示感谢,送给马某1现金10万元。
2013年5月,被告人孙某某到马某1在森工小贷公司的办公室,对马某1在华某公司办理贷款中提供帮助表示感谢,送给马某1现金10万元。
2013年12月,森工担保公司为被告单位华某公司办理了一笔委托贷款业务,华冠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平房支行获得2000万元贷款。同月孙某某来到马某1办公室,对马某1在华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中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送给马某1将现金15万元。
2015年12月,被告人孙某某为感谢马某1在华某公司贷款时提供的帮助,借马某1女儿马琳瑶结婚之机,在哈尔滨谷语饭店送给马某1现金2万元。
孙某某表示,送钱的目的为了维系和马某1的关系,想以后办贷款业务时好办理,此外,马某1给其的利率低。
事实上,孙某某在马某1公司前后顺利办下来了六笔业务,其中四笔小额贷款、两笔委托银行贷款,合计9000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
一、哈尔滨华冠钢材经销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57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孙某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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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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