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空置房”认定条件太苛刻
据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千呼万唤的住房空置率调查终于迈出了第一步,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5个城市开始对空置房开展抽样调查。不过从媒体报道看,有的地方对空置房的认定列出了极为苛刻的条件,若果真依此去调查统计,恐怕找不出几间空置房。
据报道,有的地方规定,“待装修半年以内、正在装修、装修完待入住半年以内、住户外出长假、间歇居住和住户将房子作为度假使用”等都不算空置房,还有开发商尚未卖出的房子、待出租的房子等也不算空置房。无需仔细分析,只需想想那些长期闲置房子的主人或开发商可能对这些规定作多少延伸性的解释,便不难得出一个结论:要弄清房屋空置率,的确太难了!
就在不久前,有关部门还坚称房屋空置率调查技术难度很大,无法得出准确数据。现在开始调查统计了,却又列出种种情形尽可能地排除空置房,这不由得让人怀疑这样的调查统计究竟是为了什么。
房屋空置率高低,既关系到社会资源利用,也关系到城市开发建设和地方政绩。如果空置率明显偏高,不仅会影响房价,而且会影响开发商拿地、盖房的积极性,使“土地财政”、地方GDP(国内生产总值)受损。由此看来,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空置房自然越少越好。因此,有的地方设置种种限制条件,尽可能地排除空置房,也就不足为奇了。
尽管空置房调查尚在起步阶段,对空置房的定义尚无统一标准,有关地方可以先行先试。但在这方面并非毫无经验可以借鉴,因为掌握和发布住房空置率是不少国家政府的惯例。有的国家每个季度都会发布住房空置率数据,只要房子在调查时无人居住,就认定为空置房,除非房主能够证明被调查的房子是自己唯一的常住房。有的国家规定,闲置6星期以上的房屋就算空置房。如此简单明了的空置房认定办法,人家实行了几十年,有效抑制了房屋空置率。
以房屋空置率数据的重要性而论,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是对外界期待的积极回应,而且有利于相关决策。对各地探索性的做法,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厘清思路,尽量使统计数据经得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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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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