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快推广节能灯项目
8月4日至15日,“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项目团组一行7人,赴澳大利亚、菲律宾和泰国考察,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交流相关的淘汰白炽灯、推广节能灯的做法和经验。考察团由国家发改委环资司李静副司长任团长,成员有发改委环资司节能减排处吕侃、国家节能中心徐志强副主任、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办范学臣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赵泽生处长、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康艳兵副研究员、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刘升平秘书长等。
期间,考察团会晤了澳大利亚气候变化和能源效率部、菲律宾能源署、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洲开发银行和泰国电力局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政府官员和专业人士。就各国淘汰白炽灯、推广节能灯的做法及成果、废旧荧光灯回收的经验、气候变化下的节能节电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另外还就绿色照明的发展方向、建筑和公共机构的节能政策等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一、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是国际社会中第一个推出淘汰白炽灯时间表的国家,采用立法形式在本国市场全面禁止使用白炽灯、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淘汰白炽灯起了推动和借鉴作用。
1.相关机构
澳大利亚对电光源产品实施最低能效标准(MEPS)和标识项目。这一项目的实施主要依赖于各州通过立法的形式使其生效。目前,实施该项目的地区有新南威尔士、南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和昆士兰州。
设备能效委员会(EquipmentEner原gyEfficiencyCommitteeE3)负责协调各州立法和能效标准、标识的技术工作,负责管理澳大利亚的终端能效项目并向部长级会议报告。气候变化和能源效率部(DepartmentofClimateChangeandEnergyEfficiency)为E3提供支持。
2.淘汰计划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划分依据:产品类型时间表:见下表1
表1:分阶段实施产品列表
3.政策及措施拟实施或正在实施淘汰白炽灯政策的国家大多同时制定并实施了一些政策,来保证淘汰政策的实施效果。澳大利亚政策及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制定法规
《澳大利亚海关公告2009/04号一般照明用电灯丝灯的进口控制》(AUSTRALIANCUSTOMSNOTICENO.2009/04ImportcontrolsofGeneralLightingService(GLS)ElectricFila原mentLamps)。此法规规定了对白炽灯的进口限制要求。
———推出节能灯宣传推广政策
澳大利亚政府推出了“改变地球(ChangetheGlobe)”的宣传项目,国家通过各种宣传推广及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节能环保意识,使人们认识到使用节能灯的好处,帮助他们合理选择高效照明光源产品。
———CFL和LED最低性能标准
(MEPS)对CFL和LED制定最低性能标准(MEPS)十分必要,可以有效保证市场上销售的节能灯质量,增强公众对节能灯的消费信心,切实保证淘汰白炽灯政策的实施效果。
———性能标注
澳大利亚要求一般用途白炽灯、反射型灯泡及节能灯的生产厂商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光输出(流明)、功率(瓦)、寿命(小时)。
———能效标识
能效标识可引导消费者的购买决定,其是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有效政策手段,在淘汰白炽灯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配合淘汰白炽灯,推广节能灯的政策实施,澳大利亚外对白炽灯及节能灯加施能效标识。
———市场监督
实行最低性能标准和能效标识的所有产品均需进行信息备案,包括提交检测报告,政府的气候变化和能源效率部负责进行市场监督。其形式有:从销售商和市场调查公司处取得产品销售数据;能效检测,不符合产品需进行重新备案并接受相关处罚。
———汞回收处理
澳大利亚设定的节能灯汞含量限值为5mg/支。政府积极告知民众相关的汞回收处理事宜。除此之外,澳大利亚环境保护和遗产委员会(EPHC(Environ原mentProtectionandHeritageCouncil)也正在对CFL及其它含汞灯的回收处理开展研究。
4.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
由于目前各国淘汰白炽灯行动均处于起步或将要启动阶段,因此,政策的实施成效尚未清晰显现。澳大利亚和欧盟是开始淘汰比较早的国家和地区。澳大利亚第一阶段淘汰政策的预期成效是有效消除市场上的传统低效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开始淘汰低光效低压卤钨灯,高效CFL占市场主导,并允许部分卤钨灯的存在。事实上,以上预期效果正初步显现。但同时也出现了预期之外的负面结果,即低压卤钨灯的使用量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势头。低压卤钨灯逐渐挤占了将近50%的白炽灯替换量,在市场中与节能灯平分秋色。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最低性能标准仅能淘汰最低效的照明产品,约束不到光效高的卤钨灯;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消费居民家庭已安装了低压照明装置,替换节能灯成本偏高。澳大利亚政府目前正通过在'YourHome'杂志和网站鼓励大家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来解决以上问题。
二、菲律宾
菲律宾能源部主要负责该国淘汰白炽灯、推广节能灯的活动。政府制定了2009~2030国家蓝图战略规划,计划于2010年淘汰白炽灯。
1.淘汰政策及措施:
政府监督:菲律宾发布了183号总统令,提出了对新建筑照明使用电子镇流器,以及政府公共照明节能方面的要求及处罚措施;
标准和标识:政府有关部门对25项照明产品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包括白炽灯和荧光灯等照明产品的最低性能标准要求等。
2.淘汰项目介绍(高效照明市场转型项目)
菲律宾开展的“高效照明市场转型项目”是由UNDP牵头,GEF提供经费,能源部负责实施。项目周期为5年(2005-2009),旨在消除高能效照明系统使用的障碍。其结果是实现了2704GWh的能源节约和497Gg的二氧化碳的减排量。
该项目在以下方面取得成就:出台了《节能建筑指南》、《公路照明指南》、《光源质保指南》、《环保标识指南》;实现了照明检测实验室提升和专业人员的能力提升;完善了融资机制,加强同机构、组织、公司和学术界的合作。开展了废弃光源管理政策研究。
同时,项目还促成了2009年7月18日和消费者合作组织签署了《小额融资谅解备忘录》及2008年菲律宾能源峰会的成功举办。在能源峰会上,Arroyo主席发表官方声明,计划到2010年淘汰白炽灯。
3.配套项目及活动
在实施“高效照明市场转型项目”过程中,菲律宾有关部门还配套开展了:照明领域能效项目、政府建筑改造工程、公众照明改造工程、废弃光源管理、市场销售产品检测、能效项目试点融资活动、高效节能建筑行动以及高效照明产品社会宣传动员活动等。
在公共照明领域,开展了MetroManila41个政府建筑光源替换活动、使用T5荧光灯(电子镇流器型)替换T12、T8荧光灯及电感镇流器。
在住宅照明领域,国家耗资4650万美元(其中亚洲开发银行贷款3100万、赞助150万,政府出资1400万)向居民发放1300万支节能灯,按照CDM模式实施。
在能效检测和废弃光源管理领域,同Dolomatrix签订管理协议,建立及实施光源回收体系和政策。
4.相关经验
菲律宾在淘汰白炽灯、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过程中取得的相关经验是:
政府支持非常必要;
吸纳私有领域资金支持对成功很有帮助;
行动需要和沟通计划同步;
目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通过“高效照明转换”测算CDM碳信用的模式不是“用户友好型”的;
白炽灯交换节能灯项目产生了废弃物处置问题;
供应商和生厂商对于宣称光源寿命的真实性可能需要新的监管。
三、泰国
2007年7月11日,泰国宣布了“逐步淘汰白炽灯计划”,成为第一个宣布淘汰白炽灯的发展中国家。
泰国的“逐步淘汰白炽灯计划”是由泰国能源部和国家电力局等部门负责。泰国住宅用电、商业用电和工业照明用电分别占全部用电量的20%、20%和10%。
泰国淘汰白炽灯的主要政策与措施是:
1.推行最低能效标准和标识。淘汰白炽灯属自愿行为,市场准入不强制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推行能效标准和标识进行规范和引导,企业自愿参与,消费者自愿选择使用。
2.实施补贴政策。泰国政府采取节能灯(CFL)补贴政策,推动淘汰白炽灯计划是自愿性而非强制性。主要措施是:政府提供8000万泰铢(相当于230万美金),以促进在三年时间内自发淘汰白炽灯。消费者自愿加入可享受政府补贴的节能灯推广活动以及由国家电力局(EGAT)负责的免费使用节能灯替换白炽灯活动。
计划第一阶段在2007年底前购买和发放80万只节能灯;远期目标是在2008-2030年期间,以极低的价格向大众发放3000万只节能灯。
3.泰国政府与光源生产商/零售商签订自愿合作协议。
泰国实施“逐步淘汰白炽灯计划”中,政府采用的其它支持方法是利用媒介进行宣传,生产企业和市场销售商抓住商机进行品牌推广。此间,政府有关部门与光源生产商和零售商自愿签订淘汰白炽灯、推广节能灯的合作协议。
从总体情况看,泰国推广节能灯计划实施进度比较缓慢,原因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是受白炽灯与节能灯的市场差价较大等因素影响。
四、其他国际组织
在此次出访中,考察团还会晤了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等国际组织和机构,就共同关心的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亚洲开发银行(ADB)是一个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创建于1966年,有来自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区域成员,还有来自欧洲和北美洲的非区域成员。其任务包括了向本地区组织机构提供投资和援助等。近年来,亚行支持了包括菲律宾在内的多国地区发展节能照明应用。如亚洲开发银行为菲律宾贷款$31million、同时补贴$1.5million,支持菲律宾实施“高效照明市场转型项目”。
考察团会晤了亚行东亚局能源专家,就亚行近年来在中国开展的能源合作项目、主要成果及影响,中国节能减排政策研究、及“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项目的国际融资等共同关心的议题进行了磋商和交流。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理事会(UNEP)是联合国在亚太地区的分支机构,其职能包括规划并推动符合本地区特点及需求的发展援助活动与项目,并执行实施方案;开展和实施技术合作项目等。
考察团与UNEP官员交流了联合国在中国开展的有关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项目的进展情况,探讨了中国节能减排政策和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项目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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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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