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撂荒吹涨房价 新华社:法理难容
楚天金报讯 国土资源部30日下午公布了26宗因房地产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住宅闲置土地名单,其中北京、上海占了10宗,福建漳州一宗地块竟闲置了17年。上述“撂荒”地块依法应予罚没。
据国土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因企业原因闲置用地200多宗、面积达1000多公顷。30日公布的26宗虽然只占十分之一,却都是典型,比如在地价房价最高的北京、上海两市,在国土部历次公布的闲置土地名单中,一直充当着“领衔者”角色。
此次公布的开发商“撂荒”土地还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时间拖得非常久。国土部明文规定,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必须征收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的必须坚决收回。此次公布的26宗闲置土地中,上海市的5宗全都闲置6年至8年,北京市的5宗也闲置了6年至7年。福建东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漳州东山一地块,更是闲置了17年,若以两年为期,足足可以没收8次。
在此次公布的“撂荒”名单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列。这家央企通过控股北京井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了此次公布的北京“撂荒”5宗地中的3宗。近年来,央企频造“地王”,引起民众普遍不满。目前,房地产非主业央企正按要求退出房地产领域,囤地“撂荒”的央企,应被剥夺参加土地竞买活动的资格。
开发商为何喜欢“撂荒”?数据显示,尽管4月份遭遇“史上最严厉调控”,2010年上海、北京两市卖地收入仍分别突破千亿元大关,同比涨幅将超过50%。开发商疯狂圈地又撂荒,逻辑很简单:土地闲置越多,房子供应越少,房价涨得越快;房价涨得越快,地价涨得越猛,囤地就比盖房更有利可图。
温家宝总理近日通过广播与民众交流时表示,加强对土地的管理是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点。依法依规处置“撂荒”土地,正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必要举措。唯有如此,才能取信于民,维护土地市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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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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