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不与问责相结合 房产税不会成为楼市退烧药
提要:岁末年底,关于房地产政策及房价的猜测甚嚣尘上。回到现实,检讨多年来中国房地产政策的成败得失,事实上并不在于是否有新的政策,或者新的调控工具,而在于政策是否真正执行到位。
岁末年底,关于房地产政策及房价的猜测甚嚣尘上。前不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的报告预测2011年房价将下降20%,立即引起很大争议。而12月7日发布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蓝皮书》则预测明年的房价极有可能报复性反弹。
这些机构截然不同的预测都言之凿凿,不能说不权威,然而,面对经受一年的严厉调控却依旧坚挺的房价,民众对房价可能合理回归的信心已逐渐失去,年底一些主要城市的开发商不约而同地提高了开盘价,更是引发了恐慌。在物价上涨、流动性过剩的大背景下,明年的房地产政策和房价的走势更为扑朔迷离。
综观中国房地产市场今年一年的变幻,在4月17日,被称为史上最严房地产政策的“国十条”出台之前,房价的疯狂可谓始料不及,4月17日后,房地产市场告别了一边倒的疯涨而进入了政策的观望期。但经过半年左右各方的僵持和博弈,房价坚挺的态势依旧没有出现明显松动,有些城市甚至又出现了抢购楼盘的情况,这直接导致了“9·29”新政的出台。“9·29”新政的最大特点是限购令,继北京之后,上海、深圳等地开始对居民购房的套数进行限制,但限购令在经过短暂的“震慑期”之后,并没有为楼市降温起到明显的效果,在通胀的压力下,民众对限购令等政策的执行力似乎失去了足够的信任和耐心。而且,限购令作为一项明显的行政性措施,只是给一个发高烧的病人泼了一头冰水,看上去似乎立即降了温,但最终不但治不了病,反而会加重病情。而且,作为行政性的举措,其本身不可能长期执行。
于是,对于未来如何给楼市退烧,民众和学界又将目光开始转向传言很久的房产税,而最新的消息是,房产税即将于2011年初在上海、重庆和深圳等地试点。在笔者看来,如果不事先向民众明确房产税开征的目的,并且在对目前已经存在的与房地产有关的税费未进行清理的情况下,就贸然开征,则意味着,房地产领域的税收将更为繁重。只进行房产税试点,不清理其他税费,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的原则相违背。因此,强行推行房地产试点,甚至对个人拥有的所有住房征收房产税,不仅无法抑制房价,反而会引发更多的不公平。
回到现实,检讨多年来中国房地产政策的成败得失,事实上并不在于是否有新的政策,或者新的调控工具,而在于政策是否真正执行到位。自4月17日国务院“十号文”出台之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并没有出现预期的调控效果,房价仍旧坚挺,最主要的还是政策本身缺乏执行力。无论是4月17日的“十号文”,还是9月29日出台的第二波调控政策,严厉程度都实属罕见,但对于未来的执行力,大家还是信心不足。两点可以明证:一是国土资源部明确表示,今年要对土地执法进行问责,但到现在依旧不见问责的丝毫迹象;二是国资委明确要求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但迄今进展非常缓慢。如果该问责的不问责,出台再严厉的政策,也是枉然。
面对明年可能报复性反弹的房价,对政策的任何猜测和期待其实都没有意义,如果不真正强调现有政策的执行力,如果不真正展开问责,房地产调控只会是年复一年的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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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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