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重点合同电煤不得加价
在12月1日国务院督查组召开的山西省部分煤炭和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要求煤炭主产区保障供应,稳定煤价,进一步协调并促进煤炭和电力企业加强合作,减轻电力企业负担,鼓励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签订长期煤炭供应协议。“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要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
曹长庆表示,近年来,煤炭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下游产品价格的涨幅,在弥补煤炭生产成本、增加盈利能力、增强煤炭行业发展后劲的同时,也给电力、冶金、化肥、建材等煤炭下游行业带来成本上升压力,导致一些行业生产经营相对困难,有的出现全行业亏损。他说,从供求关系来看,保持煤价基本稳定有坚实基础。经过资源整合,全国煤炭产量稳步增加,供给能力不断增强,而煤炭需求增长不是很快,特别是各地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的推进,部分行业的单位能耗呈明显下降态势,部分煤炭下游行业对煤炭的依赖性也有减弱的趋势。
曹长庆指出,煤炭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和发改委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价格自律,煤炭生产和运销企业不得人为干扰和炒作煤炭价格,自觉不涨价、不提价,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煤炭产区政府认真清理妨碍市场运行的各种壁垒,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产需双方直接见面,促进煤炭在国内市场上的自由流通。
据了解,10月份全国煤炭产量达2.89亿吨,同比增幅19%,市场上可供资源较为充足;10月份全国重点电厂日耗煤量298万吨,环比继续下降,10月份全国重点电厂存煤保持在6300万吨左右,可用天数为21天。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有关人士说,预计今年山西煤炭总产达到7亿吨以上,比去年增加8000万吨以上,最近20多天,煤价基本稳定,“虽然现在进入用煤高峰期,但价格上涨因素已提前释放,如不出现异常情况,12月份的煤价可能还会出现下降”。
- 标签:
- 编辑:孙宏亮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