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木材防腐产品抽检合格率为76.5%
2010年下半年,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及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材防腐专业委员会委托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木材保护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在上海、辽宁、广东、广西、湖北、福建、安徽、江苏、浙江、北京等十几个省市23家企业对34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检。经检验,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检合格率为76.5%。从抽查企业规模分类情况来看,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
本次抽检依据GB/T22102-2008《防腐木材》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对防腐木材的有效成份、总活性成份保持量(载药量)及边材透入度进行了检验。据分析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原因主要有:一是防腐木材总的活性成份保持量(载药量)不合格,总的活性成份保持量(载药量)低于标准要求,户外常用CCA、ACQ防腐木材使用分类为C3类或C4A类,别分应达到最低4.0kg/m3和6.4kg/m3;二是防腐木材中防腐剂某一有效成份含量不合格,除总的有效份分含量(载药量)外,各分组分含量也是考察防腐木材质量的重要指标,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可能是防腐剂质量或使用过程中防腐剂成分含量的变化引起,建议定期对工作液浓度进行检测;三是防腐木材边材透入度不合格,按标准要求,防腐木材在户外使用时,常用登记C3及C4A类使用等级的边材投入度应≥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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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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