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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涨令”凸显调控余地不大

    【中国建材网】国务院近日发出的继续加强调控楼市之声,已在深圳传来“回响”。
  
  7月19日,广东当地媒体报道称,深圳市龙岗区国土局近日召开房地产价格指导会议,对深圳现行的限价方式作出细化要求——成交均价“月度环比零增长”。该报道援引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的话说,这只是龙岗区局的一个座谈会,并没有全市统一的限价细则。
  
  对此,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分析,通过控制价格来调控房地产市场,这被实践证明是有效的,但有效的前提是短期的,如果长期使用会产生副作用。“短期内这样操作可以理解,但一定不能让行政手段惯性化,依赖化,否则会对市场不利。”
  
  虽然深圳市龙岗区的这一“禁涨令”,尚未得到官方正面证实,但限购政策继续从严执行已成定局。
  
  7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五项措施中,即包括“各地从严把握和执行房价控制目标……房价过高的地区要加大调控力度”“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
  
  就此,中国指数研究院19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解读称,这不仅意味着“房价较高、涨幅较快的城市,将可能纳入新一轮限购范围”,还意味着“房价涨幅大、限购政策不严的城市或将加码”。
  
  前述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报告预计,新出台限购措施的城市可能为10-20个。报告认为,如果最终实际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较少,对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的影响将更小。此外,该报告还指出,限购令扩容的难点在于,很难判断哪些城市属于“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地方政府主动出台限购政策的意愿不足。
  
  关于限购本身仍存争议。中房信分析师薛建雄即称,政府应该多通过市场化手段调节。“比如增加土地供应,增加保障房供应,银行贷款更严一点,利率更高一点,等等。”
  
  在现有政策之外,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新增调控手段的余地不大”。
  
  住建部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钰林昨日称,7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只是重申和强调原先的调控要求,加入了严格执行的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瑞认为,要解决目前房价畸高的问题,从根本上讲,需要消除导致房地产泡沫形成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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