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再出新政 加快保障房建设
【中国建材网】从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了解到,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我省刚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意见》进一步细化了保障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提出将加大省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我省保障房任务如期完成。
相比4月20日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制定的相关政策,新发布的《意见》在土地、资金、保障房配建等方面更加细化,更有特点。
土地供应
●为了保障民生安全,《意见》规定,对于现有的焦化、化工、机械加工(含电镀)、农药等工业企业废弃地转为住宅用地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应组织开展土壤风险评估及修复工作。修复后经相关部门检测符合住宅用地标准要求的,方可作为居民住宅用地的选址。
资金支持
●在资金方面,今后省级预算安排对52个国定、省定贫困县和5个插花县建设的廉租住房按国家补助资金标准给予1比1配套补助;对非贫困县(市、区)建设的廉租住房和所有县(市、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给予5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省级配套资金,除省财政预算、省发展改革委投资计划安排外,不足部分由市、县从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债券中解决不少于24亿元配套资金。鼓励和支持各地人民政府设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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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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