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设排外现象表现出严重
【中国建材网】“能不能参与保障房建设,不是我们可以决定的。”上海某中小房地产开发商杨希(化名)无奈地告诉中国证券报笔者。他的企业曾在上海拿到两个保障房项目,但竞标过程很艰难,“要和地方政府沟通,要和银行沟通,到哪儿都求着跟人家沟通。”
杨希透露,地方政府往往更愿意将保障房项目给地方城建,一方面,资金流动全部在本地;另一方面,企业纳税全部在本地完成,这对于地方财政收入而言很重要,“肥水不流外人田嘛”。自己的企业在资质、施工经验等方面都不差,如果能和地方城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应该可以参与更多的保障房建设。
杨希一一道出中小房企建设保障房的利益所在:项目前期有银行信贷支持,项目后期销售几乎没有成本和风险,资金回笼快,利润稳定。更重要的是中小开发商通过保障房项目建设,企业规模能迅速壮大,以后再在当地开展项目也有优势。
目前保障房项目利润在5%左右,且较稳定。而保障房项目建设大多采用政府回购的形式,即项目完工后由地方政府回购三至七成,回购成数与项目性质相关,保障房项目的销售、租赁、分配等都由地方政府进行。杨希说,“除了那5%的利润,剩下的没有被回购的那部分房子就是开发商的利润增长点。”况且,保障房比起一般商品房项目,工期至少能缩短1/6到1/5左右。
某央企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刘鹏这样告诉笔者,“大型开发商对保障房项目其实没有太大兴趣,一者利润太薄,二者有时比操作商业项目花费的代价还要大。在我们看来,建保障房就和建希望小学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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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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