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促绿色建筑发展——专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
【中国建材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的结合,已经成为发展节能建筑的必然趋势。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中明确指出,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以可再生能源为重要抓手,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时代已经到来。
当前,随着我国对可再生能源的重视,“太阳能屋顶计划”和“金太阳”工程陆续实施,在接受笔者专访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陈宜明对住建部将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规模化、高水平应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等问题做了分析。
2015年替代3000万吨标准煤
问: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此次《通知》出台的意义何在?
答: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节能减排与发展新能源的战略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力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曾先后组织实施了项目示范、城市示范及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迅速扩大,应用技术逐渐成熟,产业竞争力稳步提升。
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规模化、高水平应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城乡建设发展模式转型升级,“十二五”期间,我们希望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为此出台此次《通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于“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提出了怎样的目标?
答:为了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在切实提高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比重的基础上,到2020年,要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十二五”期间,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进一步丰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积极拓展应用领域,力争到2015年底,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亿平方米以上,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
集中连片突出示范效应
问:为了达到上述目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具体将采取哪些举措?
答:首先,切实加大推广力度,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领域大规模应用。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及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基础上,加快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充分挖掘应用潜力。
为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十二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选择在部分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方积极性高、配套政策落实的区域,实行集中连片推广,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率先实现突破,到2015年重点区域内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的比例达到10%以上。
我们希望各地在充分评估本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建筑用能需求的基础上,提出集中连片推广方案,明确集中推广的重点区域、推广目标、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财政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选择确定“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重点区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及县级示范将优先在上述推广重点区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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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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