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房地产蓝皮书:应开征房产税
【中国建材网】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昨正式发布2011年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8》。
蓝皮书指出,首先,要改革土地财政;其次,整合房地产开发与交易环节税费,在适当时机整合房地产契税和房地产印花税;还要全面开征房产持有环节税收。
昨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1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在北京举行,蓝皮书建议目前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在“十二五”期间应加快向全国推广。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有关部门获悉,深圳一直在着手研究房产税的方案,一直处于空运转状态,但是何时进入真正实施阶段,目前尚无定论。
记者了解到,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指出了开征房产税的必要性,不仅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形成稳定税收来源,也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达到“削贫富差距之峰”的效果。还对征收房产税的一些基本原则作了建议,如,房产税的征收宜从量从价综合征收、需要对免征或起征点加以论证、可以对低收入群体住房补贴等。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房产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去年10月2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提及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中提到,“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而去年9月29日“国五条”出台时则提出“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推广到全国”。
记者还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曾在2004年和2007年分两次,共选定了十个省市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包括北京、江苏、深圳、重庆、辽宁、宁夏、河南、安徽、福建和天津。在试点后,国税总局于2008年4月决定,从之前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的省市,选择北京、重庆、青岛、深圳、南京、杭州、丹东等城市,开始用评税技术核定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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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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