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规范商品房租赁行为 租房一族面临新选择
2月1日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在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不少新规定,对群租以及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让不少租房一族深感不安,他们将面临新的租房选择。为此,记者进行了采访,了解我市相关人员对《办法》实施的不同态度。
进城务工者“叫苦不迭”
群租现象在我们的周围早已司空见惯,多个人合租一套房子,室友越多各自分担的租金就越少,这在房价持续走高的近几年里,一直是那些暂时没有住房且低收入者们无奈的居住方式。该《办法》一出,很多进城务工者开始叫苦不迭。“看见这条新规,我觉得自己将变成最大的受害者。”从河南来我市在某超市打工的小李说。两年前,因为仅有700元的月收入,小李和其他六位“外来妹”一起开始了“群租”生活,七个人挤在一个不足80平方米的二室一厅里,除了各自的那一张床铺外,房内能够回旋的余地十分有限,虽然住得有点儿“憋屈”,但每人每月租金才100元,基本上没有太大的经济负担。小李对自己现住的这个条件还算满意,可当她和室友听到以后不让群租的消息时,一下发了愁:“不让群租?那我们以后可得多付出多少房租埃”
小李的话代表着很多进城务工人员的心声,他们工资不高,可在城市中生活花销却不少,所以只能选择群租。采访中,许多租房者在听到这一《办法》的时候都显得较为慌张,因为将来个人所付房租会大幅上涨,这意味着今后的生活将更加艰难。
小区居民“热切期盼”
“群租房”看起来只是个体表现,实际却不然,它是关乎着治安、防火、安居等一系列生活环境的大事。近些年,关于群租扰邻的事件时有发生。家住昭阳小区的居民王大爷对这一点深有体会:“一个房子竟然能住那么多人,24小时都有人进进出出,尤其是凌晨的时候有些小青年下班回来也不注意,弄出很大的声响,对邻居的休息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而当记者告诉他“群租房”将被禁止这一消息时,王大爷十分激动,说国家早就应该出台规定制止了。
租赁管理“有法可依”
近年来,群租暴利催生了一大批职业“二房东”,而这部分人一般都是只知收钱不管经营,给群租市场造成了很大的潜在危险,该《办法》中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这些规定有力地给了这些人“当头一棒”。《办法》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祝相应建筑面积的住宅,对应的是相应数量的居住者,在面积不变的情况下,旧能增加居住者,肯定会导致建筑物负载加大,物业设施设备负荷增加,相邻业主居追境变差等问题。
市房屋租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不但保障了承租人应该享有的居住条件,同时也保障了相邻业主的有关权益。而其中“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的规定也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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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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