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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巡查木材运输 四川确定11个试点

  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修订案)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推行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木材运输检查新机制。昨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省内11个县(市、区)先行开展流动巡查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工作确定在邛崃、叙永、合江、三台、沐川、高县、威远、宣汉、泸定、巴州区、雨城区等11个县(市、区)实施,为期半年。届时,这11个试点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所属的木材检查站,将采取固定检查和在通往林区的县、乡道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木材运输检查。
  
  对无木材运输证的,运输木材的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不符或者超过规定数量的,或是使用无效木材运输证件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有权扣留运输的木材以及运载工具。货证不同行,或虽有证却以伪装、藏匿的方式逃避木材检查站检查的,将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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