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节日慰问品优先扶贫产品 金额应达30%以上
昨天,省总工会发布消息对《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关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消费扶贫内容。规定工会节日“慰问品的采购优先选择我省贫困地区生产、销售的扶贫产品,采购金额应达到当年慰问品金额的30%以上”。
此项内容的修订,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供销总社关于各级工会采购节日福利、慰问品预留部分额度用于购买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的政策规定进行的。
省总工会财务部部长樊树森对此进行了解读:“如果按照今年年初出台的《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发放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基层工会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为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200元计算,采购金额达到当年慰问品金额的30%以上,即每年每名会员应有超过660元的福利费用于购买贫困地区的扶贫产品,达不到文件规定的最高标准应依次类推。”
今年10月,省总工会出台《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措施》,明确采取职工福利帮销、通过疗休养基地推销、借助工会活动促销、鼓励认购认领预销、组织技能大赛拓销等方式,号召动员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会员参与消费扶贫。省总工会机关带头开展消费扶贫,购买原帮扶村安康市汉滨区谢坝村的土蜂蜜,联系吴起采油厂等单位与现帮扶村吴起县党畔村签订了近50万元的农产品销售协议。
在助推脱贫攻坚中,我省各级工会积极拓宽消费扶贫的路子,使优先采购贫困地区扶贫产品成为工会助力脱贫攻坚的“新常态”。
商洛市各级工会将30%的职工福利费用于采购当地的农特产品,近10万职工会员参与消费扶贫,采购扶贫产品2300余万元,并通过苏陕扶贫协作实施南京职工(劳模)商洛疗休养项目,在疗休养基地开设商洛农特产品超市,今年共接待南京市职工和劳模21批2240人,带动消费933万元。西安市总工会编印了《西安市工会扶贫消费推荐产品目录》,目前已经组织动员消费扶贫约110万元。汉中市略阳县总工会主动与对口帮扶的西安市灞桥区、国际港务区和江苏省海安市总工会联系对接,争取对方利用职工福利政策购买略阳乌鸡等农特产品,帮助贫困户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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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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