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支持数字经济 数字企业首进全国百强奖补300万
山东19条真招实招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数字企业首进全国百强奖补300万元
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拓宽经济发展新空间,山东日前出台了《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实现到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占全省GDP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的目标,推出了19条饱含真金白银的新政。山东省政府新闻办7月19日召开发布会,对《意见》举措进行了解读。
符合条件数据中心用电价格减半
山东省大数据局副局长廉凯介绍,《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数据中心、灾备中心、超算中心、通信基站等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中的两部制电价。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区域性、行业性数据中心,用电价格在每千瓦时0.65元的基础上减半,通过各级财政奖补等方式降至0.33元左右。
“根据实际用电量,数字山东专项资金每年补贴电费最高可达30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张中英表示。同时,她介绍,年底前山东还将制定出台5G基站低谷蓄能电价政策。目前各省市补贴政策主要集中在大数据中心方面,对5G基站还是空白。山东将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和5G发展实际需要,争取把5G基站低谷电价降至每千瓦时0.3元,降幅约10%,加上今年刚出台的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措施,预计未来三年5G基站用电成本可分别降低5100万元、1.13亿元和1.32亿元。
同时,为鼓励各地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升级信息基础设施,山东将在数字山东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给予支持。
总部新落户山东奖补500万元
《意见》提出了一条条真金白银的奖补政策: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对数字技术领域具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的国际和国家标准给予奖励,其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数字技术企业,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据了解,这些政策无论是在奖补额度还是奖励范围上都在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提升和拓宽。
同时,《意见》将山东已经出台的各类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对数字企业、人才进行优先扶持、重点倾斜。优先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新获批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贴息、奖补或股权投入。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列入省级重点支持的“个十百”产业互联网平台,省财政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贴息、奖补或股权投入;列入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提高到3000万元。
对总部落户山东的奖励政策,降低对数字技术企业的适用门槛,由总部扩大为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对总部(含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新落户山东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等数字技术企业,符合相关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
柔性引才留住高层次人才
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意见》对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数字技术企业按规定给予招收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入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出站留鲁企业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15万元。
对在推介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来山东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经遴选后给予5万—20万元奖励。同时,优先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在境外建立研发基地、开放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视离岸人才引进使用数量和规模,经评审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补贴。
“我们将创新制度供给,进一步深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使用‘绿色通道’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处长褚国良介绍,高校、科研院所引进数字领域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分配方式,凭“山东惠才卡”先行聘用。制定“不看时间,看业绩”的柔性引才办法,支持数字经济领域企事业单位采取挂职兼职、技术咨询、周末工程师、特岗特聘等方式柔性汇聚海内外数字人才,有效解决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留住难问题,补齐山东数字经济人才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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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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