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来了!@所有缴纳个税的人,赶紧看看
临近年底,大家都很关心今年的年终奖有多少,不过,一年的收入越高,也就意味着要缴纳的个税越多。
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多缴或者少缴?1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征求意见稿》,将从明年3月启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就是要将你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四项收入合并起来,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简单说就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什么是汇算清缴?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称之为综合所得。
根据综合所得和各项扣除,可以计算出居民个人年度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来确定居民个人年度应退或应补缴的税额,就是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征求意见稿》明确:纳税人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以及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有必要向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申报并办理年度汇算。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
把综合所得的项目加在一起,然后再适用一个统一的税率表,多退少补,实现收入相同的,税负要基本相同。
同时,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值得注意的是,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和财产转让所得;同时,全年一次性发放的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也不在汇算范围之内。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人均累计个税减税1764元,惠及2.5亿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个税改革更多惠及中低收入群体,促进了收入分配公平。月均收入4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在12.5%以下,月均收入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超过67.47%,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平时多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从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
2.少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应当补税的纳税人。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但如上所述,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国务院对年度汇算补税作出了例外性规定,即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的结果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究竟如何算?
根据税务部门的安排,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自行办理综合所得汇算,也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的单位或代理机构办理,不过大家都很想知道,个税多退少补的这笔账,究竟该怎么算?
2019年,北京工作的王先生,每月取得税前工资薪金收入2万元,全年合计24万元。王先生就职的公司为他足额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这样的方法,到12月底,王先生预缴了10152元。在工资之外,王先生还从另一家公司取得了5次兼职劳务报酬收入,每次5000元,这部分收入同样预缴税款,5次共预缴税款4000元。
在过去,王先生的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分开缴纳个税,10152元和4000元是王先生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分别缴纳的个税。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王先生2019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所得就需要合并计税。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
发放这4项收入的单位,它们是不知道你的综合(所得)收入的,所以我们要建立汇算清缴制度。
按照规定,王先生2.5万元的劳务报酬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与24万的工资薪金收入加总,综合所得收入额为26万元。在减除各项扣除之后,按年计算,王先生的应纳税额为12424元。
王先生在领取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时,已经分别预缴了10152元和4000元税款,合计预缴14152元元税款,因此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1728元的税款。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樊勇:
因为劳务报酬适用的预扣率是20%,但是工资薪金适用的税率是一个累进的,从3到45%不等,所以这个时候就会出现差额,需要去申报、去汇算清缴。
你会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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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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