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的公告_新型建材代理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收到武汉市中级通过公司代理律师送达的向新光、江挺分别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一审民事,以上判决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
2016年6月23日
公司对因证券虚假陈述涉及的未决诉讼事项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进行了披露,详见2015年12日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及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过的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未决诉讼风险”章节。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锡忠先生承诺:如投资者基于公司虚假信息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起诉公司,且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或公司与投资者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就公司因该等诉讼而需承担的赔偿责任、成本及费用,金额在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0,000)以内的部分,由其负责承担,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0,000)的部分,其将采取措施,协调第三方采取设立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寻找第三方共同承担等方式处理。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公司预估投资者可能的索赔总额在人民币贰仟万元左右(RMB20,000,000)。
经向实际控制人许锡忠先生核实,许锡忠先生的以上承诺未发生变化,因此该等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判决要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向原告赔偿损失合计人民币4.79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0.08万元。
发生在万科与华润、宝能系之间的这嘲股权之争”,完全得不偿失,其结果可能是“三败俱伤”。与其过于纠结于谁做第一大股东,倒不如三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谈谈合作事宜,一起共谋发展大计,而不是相互设防,谁“吃”掉谁。
董事会
特此公告
公司认为,上述认定的事实错误、审理程序违法,决定向湖北省高级提出上诉。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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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