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 2007—2010年 新型墙体材料 专项基金 预缴款的公告2016-1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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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范围:2007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按预缴了专项基金,且建设工程已竣工,但还未办理返退手续的建设项目。
二、清理时间:从之日起到2016年8月31日止。
三、清理要求:在清理期限内,对符合返退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办理返退手续;不符合返退条件及逾期不来办理返退手续的建设项目,专项基金预缴款将作为结算款转入墙改基金,今后不再返退。
特此公告。
各有关建设单位:
吴江区墙改办地址:松陵镇鲈乡南2288号银都大厦5楼501室,联系电话:。
根据《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对我区2007—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进行清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苏州市吴江区墙体材料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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