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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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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592,07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中高档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与销售,产品分为三大系列:一是PPR系列管材管件新兴建筑,主要应用于建筑内冷热给水;二是PE系列管材管件,主要应用于市政供水、采暖、燃气新型建材联系方式、排水排污等领域;三是PVC系列管材管件,主要应用于排水排污以及电力护套等领域。同时,公司围绕“同心圆产品链”战略,积极拓展新品类业务,主要有家装防水业务、净水业务等,目前该类业务总体规模较小,发展速度较快新兴建筑。

  公司业务分为零售业务和工程业务。零售业务主要依托经销渠道进行经营,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工程业务主要通过直销和经销的方式经营,稳步健康发展。

  近两年来,受大环境影响,加之原料价格波动较大、应用领域市场震荡、阶段性能源短缺、企业运行成本增加等因素,塑料管道行业发展遇到较大挑战,整体承压前行,大部分企业发展较为艰难,总体利润水平较低。2021年,国内塑料管道总产量约1,660万吨,同比增长约1.5%。2022年行业总产量增长率将艰难持平或首次出现负增长。总体来说,虽增长速率有所波动,但行业体量仍然可观,塑料管道产品在市政给排水和农业等传统应用领域市场占有率相对稳定。同时,塑料管道行业在压力中激发动力,在挑战中抓住机遇,2022年在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推动绿色化发展、加速产业升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行业发展虽略有波折,但整体保持着稳健的发展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应用领域拓展。塑料管道产品应用领域逐步拓宽,不仅在传统的建筑及市政给排水、燃气、供热及农业等领域的应用比例不断提高,在新兴通讯、交通、化工、核电等应用领域也有了很大的突破。

  二是行业集中度提升。近年来,行业中两级分化现象更加明显,重视品牌、质量过硬的规模企业在逆境中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小企业生存难度进一步增大,有的甚至已经停产、转产、破产,行业集中度在进一步提升。

  三是智能化水平提升。受劳动力成本日渐上升等因素的影响,行业企业越来越重视智能化发展和数字赋能,更加关注生产效率及自动化程度提升,机器换人、远程控制等智能化建设力度及规模逐渐扩大,既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也保证了生产质量的稳定。

  四是创新能力持续加强。由于应用领域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的加剧,带动企业对新产品研发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基础研究、技术开发进一步加强,对科技成果、新技术更加关注,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应用型技术的攻坚力度加大,很多企业建立研发中心,产学研融合深度提速,专利技术不断增加,高性能新产品、系统配套水平研发速度加快。

  五是品质化发展步伐稳健。随着市场压力的不断增大,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打铁仍需自身硬”,更加关注产品的品质,珍视品牌的力量,以及重视产品附加值的提升。行业品牌化建设成果显著,部分企业品牌宣传模式已形成一定的代表性;科技创新的提升,进一步助推品质化建设。行业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单项冠军、尖精特新企业、小型巨人企业。

  六是市场认可度显著增强。塑料管道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显著提高。在诸如北京冬奥会场馆建设、亚运会场馆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中广泛应用,充分发挥了塑料管道产品高效、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优势,提升了塑料管道产品的市场美誉度。

  七是行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行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①结构性产能过剩较为严重;②原辅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制约行业发展;③企业运行成本持续增加;④用户市场剧烈动荡及多重因素导致的市场需求萎缩;⑤市场竞争依然激烈,存在一些不重视质量,以“价”取胜现象……此外,产品创新方面动力仍有提升空间,产品质量水平参差不齐自粘防水卷材、施工质量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需要持续重视。

  公司设立于1999年,是国内PPR管道行业的技术先驱,在塑料管道行业首创“星管家”服务品牌新兴建筑,成为行业服务标杆,引领行业技术研发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公司也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曾荣获“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十强企业”“中国轻工业二百强企业”“中国塑料管道行业十强企业”“中国塑料行业突出贡献单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等多项荣誉,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口碑。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92,07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955,246,792.80元。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自粘防水卷材。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新型建材联系方式。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该报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3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聘任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

  10、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冯济府先生、谭梅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等。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等。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砌墙新型材料、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等内容,具体以工商核定为准新兴建筑。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制度的修订,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上述具体修改内容对照详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5日在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悦湖酒店(原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在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悦湖酒店(原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2自粘防水卷材、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注: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提案2、6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新兴建筑,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2人,公司监事方赛健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陈国贵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国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能够执行落地,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资深的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新型建材联系方式、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董事会续聘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无异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接受劳务、房屋租赁、零星购销等系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要求,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伟星新材”)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或“本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砌墙新型材料、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核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相关资质等情况,认为其执业团队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其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独立公正砌墙新型材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满足聘任条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的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诚信、独立、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从专业角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履行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新兴建筑,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的子公司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设”)、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及其子公司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科技”)、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学”)等发生接受劳务、房屋租赁、零星购销等业务,2022年度上述业务的发生金额合计为2,715.91万元,2023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2,650万元。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冯济府先生、谭梅女士等5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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