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家电市场质保新规将实行 行内人不知
省城二手家电售后无标准执行难度相当大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明确消费者购买二手家电时,有权享有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4月7日,记者走访省城南堰旧货市场和城区街巷一些家电回收点发现,目前省城二手家电市场售后规定比较混乱,保修期限有长有短,多由店主自己决定,尤其是小家电几乎出门就“概不负责”。尽管离二手家电质保新规实施不到一个月时间,但许多商家对该《办法》相关规定并不清楚,有商家甚至表示从未听说过。
保修期限多是口头约定
在电器和电子产品不断更新换代的同时,家里的旧家电怎么处理,还真是一个问题。目前,回收者包括专业回收公司、家电卖场或生产企业组织回收、小商小贩、网站二手交易等,但这些渠道都是单干,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
记者采访发现目前的旧家电市场售后保修期限较为混乱,商家对出售的旧家电产品所提供的保修期限无标准而言。以空调为例,其保修期限从1个月到半年不等,售后服务内容多靠双方口头约定,保修期长短主要跟产品的新旧程度及价格有关,一般是商家自己决定。在省城南堰旧货市场,当记者提到二手空调的售后问题,商家回答不一,大致是“只要保留购物单据,我们对所售空调提供3个月的免费维修服务,3个月内即使需要更换配件,也不收费。”有的则说:“超过3个月,我们也上门维修,但是更换配件就得收费了。”“空调是大件物品,一般都会提供保修,像有些小家电我们可不管,赚的几个钱还不够给保修的。”也有的商家直接拒绝“一经售出,概不负责”。
随着网络的普及,很多网站上都有二手家电交易内容。记者在一个太原的同城交易网站上,按照一个标题为“搬新家出售旧家电”的联系电话打了过去,电话中的卖家李博称家电价钱可以商量,但不承诺保修,“这些家电都是用过的,价钱就摆在那儿,我又不是干这的,没办法给你保修。”值得一提的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收购和销售活动也将参照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新规定执行。
3个月免费保修必须的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市场上流通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将获得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凡是购买的二手家电只要还在三包期内,均可依法获得免费维修服务。同时,按照新规,经营者必须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而购买者自己也要记得及时索要,因为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凭销售凭证或发票,市民可以享受经营者提供的保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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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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