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钢铁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的有效途径
2012年,我国年产钢7.17亿吨,比2011年增长3.1%,实现利润15.81亿元,同比陡降98.22%,平均吨钢利润只有2.74元。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虽然今年1月~2月份,钢铁行业实现利润14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倍,但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同期数较低,铁矿石价格下降。整体来看,钢铁行业面临的形势依旧严峻。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除了各种各样的客观因素外,有一个主观因素是绝对不能忽视的,那就是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钢铁企业对价值规律不够尊重。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其核心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但市场供求会影响商品价格以价值为中心上下波动。在市场上,当某种商品供不应求时,其价格就可能上涨到其价值以上,因此将触发新产能的增长;而当商品供过于求时,其价格就会下降到价值以下,产量也会随之下降,从而达到自发调节产能的作用。然而,目前钢铁行业的状况是在明知钢材已经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仍然不停地扩张规模,使供需失衡进一步加剧。这种明显违反价值规律的行动引发的是经济规律的惩罚,也就是全行业亏损的必然结果。
不能否认,这些年来,为解决产能过剩问题,有关方面也作了大量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抑制不了规模扩张的步伐,规模扩张已经成为一种痼疾。现状表明,我们还没有找到一条解决产能过剩的治本之道。在此,笔者将回顾一下这些年在这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及其效果,希望能够探索出一条有效解决产能过剩的路子。
淘汰落后。这是多年来钢铁行业着力最多的一种方式,也确实起到了一些作用。但笔者认为,目前的淘汰落后在淘汰标准、实际执行、监督审核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且随着产能水平的提高,当前的产能过剩更多地表现出了高水平过剩的特点。事实上,现在所谓的落后设备,其内涵带有相当的随意性,缺乏足够的科学依据。造成越淘汰、规模越扩张、产能越过剩,而真正该淘汰的产能却始终没能真正淘汰。究竟是谁在保护落后产能?制度上出现了那些漏洞?这些问题都值得业内人士认真思索。
增加消费。增加消费的作用毋庸置疑。一方面,要让需要用钢的地方都能够得到充分供应;另一方面,要使过去依靠进口的钢材能由国内供应。但这与当前社会上倡导的提高用钢强度、节约钢材用量从而推进资源和能源节约的思路有一定冲突。一方面提高用钢强度减少用量,另一方面开辟新的用钢领域,这会使增加消费的作用大打折扣。正像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我国正以历史上最脆弱的生态环境承载着历史上最多的人口,承受着历史上最空前的资源消耗和经济活动,面临着历史上最为突出的生态环境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有机构和全体公民都必须自觉转变消费模式,节约包括钢材在内的一切物质资源,这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如果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那么,钢材消费量的减少将是大势所趋,产能过剩的问题将更为突出。
限制产量。笔者认为,限制产量不是解决产能过剩的根本之道,但如果真正做到了,却可以缓解钢价低迷和矿价高涨之痛。历史上几次大规模限产都没有真正达到预期目标。“限大放小,限国(企)放民(企),限内放外”几乎成了惯例。如1999年的限产,应该说是国家采取减产力度最大的一次,在那次限产中,重点大中型企业的产量限住了,而一些地方企业则依然我行我素;国企的产量限住了,一大批民营企业却趁着国企限产的时机大肆扩张。又如2009年4月份,工信部发出了“限产令”,但言犹在耳,钢产量又出现前所未有的增长幅度,2008年钢产量为51233万吨,“限产”的2009年,却增长到57707万吨。再如2012年,全国粗钢产量比上年增长3.1%,其中重点大中型企业减少0.55%,而除此之外的中小企业的增幅达到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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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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