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二当家换人? 澄星股份回应是原班股东
本报记者 曹卫新 见习记者 李亚男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变更,往往会引发公众对上市公司背后势力变化的关注。9月24日晚间,澄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澄星集团的通知,澄星集团二股东澄星集团工会将持有的澄星集团26.18%股权转让给无锡琪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无锡琪瑜)。其中,上市公司实控人李兴持有无锡琪瑜56.95%股权。
记者就此致电澄星股份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澄星集团持有澄星股份的股份并没有发生变化,还是25.78%。此外,无锡琪瑜的全体合伙人为原澄星集团工会人员,实控人李兴在澄星集团的控制地位未发生变化。”
对于这一事项,有小股东认为,公司实控人间接扩大了对上市公司控股权。还有股东表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实控人李兴又绝对控股,等于是用14.9%的资金,控制了集团26%的表决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中国的企业运作实务中,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是不对称的,比如在一个公司中持有51%的绝对控股比例,那么就可以控制整个公司的决策,所以这种通过层层杠杆逐层放大获得最大权益的现象是普遍存在。”
对于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公司并未在公告中提及。股权转让完成后,澄星集团的股权结构为上市公司实控人李兴持有51%,无锡琪瑜持有26.18%,傅本度持有7.09%,李伟林持有6.09%,周忠明持有5.08%,刘金法持有2.79%,陈国龙持有1.77%。截至9月24日,澄星集团已完成上述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天眼查资料显示,澄星集团工会2009年9月份参股澄星集团,于2019年9月19日退股,澄星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9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9月24日晚间公司即对外公告了该事项。而此次新上位的二股东无锡琪瑜成立于2019年7月30日,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兴,即澄星股份实控人。截至目前,无锡琪瑜尚未开展实质经营。
谈及工会持股形式,沈萌告诉记者,“工会不是一个商业法人实体,而是一个社团法人,加上工会的组织形式也不适宜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所以只要工会在形成决策的过程中没有伤害工会成员利益的行为,那么就没有影响。但如果存在高管利用其地位而将工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变相转为少数团队的权益那么就存在违法。”
记者注意到,近一年来,澄星股份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之间资本运作频频,2018年11月21日,公司对外宣布,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持有的云南省弥勒雷打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以及贵州兴润益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总价为4.19亿元。
2019年6月份,公司再次筹划收购澄星集团旗下控股资产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简称汉邦石化)100%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澄星集团的PTA板块业务将整体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将成为集PTA生产、销售及精细磷化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化工企业。
“公司收购雷打滩水电站是为了整合矿、电、磷一体化产业链的综合优势,同时减少关联交易。汉邦石化是控股股东旗下资产,本次资产重组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已经在重组预案中详细说明。”上述工作人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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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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