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新旧动能转换和替代速度
张 杰
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的主导因素,是国内结构性矛盾和全球结构性矛盾的叠加作用结果,其中,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所遭受的内外结构性矛盾是核心因素。导致中国经济面临持续下行压力的关键因素,是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过程,所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事实上,缓解、对冲和遏制中国经济持续下行压力的关键在于经济新动能对旧动能的替代规模和替换速度这两个重要维度。
现阶段,迫切需要重点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在中国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可能出现了“新动能规模相对过小”和“新旧动能转换速度相对过慢”这两大突出现象,导致中国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仍然面临突出的经济下行压力和风险。因此,中国正在进入经济新旧动能加速替换的关键期,当前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和诸多改革举措,特别是进入纵深阶段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愈加聚焦于促进制造业部门经济新旧动能的顺利转换,既要注重促进新动能规模的加速扩大,也要注重加快促进新旧动能的转换和替代速度,过于缓慢的经济新旧动能转换速度,并不利于中国经济高质量增长模式的形成和稳定。
对此,笔者的基本分析结论是:一方面,可能中国的新经济新动能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0%及以上时,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才有“企稳”甚至“反弹”的基础,经济下行压力才能得到最终的有效遏制。但是,2017年中国新经济新动能增加值占GDP比重只有15.7%,离理想目标仍有较大的距离,这就表明中国经济近期仍然会面临相当大的下行压力;另一方面,2016年到2017年中国新经济新动能增加值占GDP比重,只增加了0.4个百分点。这种现象意味着,如果中国经济中的新经济新动能增加值占GDP比重要要达到理想状态的30%,可能需要35.75年,这显然不符合中国经济中高速增长和高质量增长的现实要求,因此,,中国新经济新动能增加值占GDP比重每年增速的合理区间应该是2%-4%,这应该是今后一段时期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改革政策体系的核心目标。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当前中国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新旧动能转化过程中,暴露出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和风险。这集中表现在:
第一,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一味沿袭和依赖政府扶持政策和各种隐性土地、税收优惠政策的传统产业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新动能虚假化现象和泡沫化现象的发生。
第二,在中央多轮环保督察行动压力之下,不少地方政府将关注力和精力放在如何应对上级的环保督察,对不符合环保法律要求的企业和产业,采取简单的“一代切”关停工厂方法,完全忽略了对积极发展绿色制造体系应有的工作责任,造成部分地区的产业断层和经济增长动力缺失风险。
第三,部分县镇乡层面特别是部分中西部地区的县镇乡层面减税降费政策出现了变异和扭曲现象,导致制造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获得感有限,甚至部分地区有税费征收力度强化和征收范围扩大的趋势。
第四,民营企业对制造业部门中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动力尚未完全激活,相反,外资企业以及部分国有企业部门对高新技术部门的投资快速增长,这种此消彼涨的新格局,可能会造成部分地区的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逐步出现产业断裂断层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缺失风险。
第五,营商环境改善程度在南北区域之间的差距有扩大现象,造成部分北方地区以及多数县镇乡区域的新经济、新产业和新动能发展基础条件和高端要素供给能力严重不足,严重限制了这些地区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空间。
第六,各地兴起的公募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各种形式的天使基金风险基金,出现了扎堆投向特定新兴产业或特定要素优势产业现象,这在相当程度上扭曲了市场公平竞争机会,导致了投资的错配效应以及特定企业的垄断效应,从长期来看,这并不利于新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七,企业自身创新研发投入在满足个性化、少批量产品为主要特征的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并不具有产业广泛的技术溢出效应和大批量产品的拉动效应,这就会导致本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体系和培育和提升,但是未必能够带来大范围的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对经济增长动力的支撑作用比较有限,从而导致新经济新动能对中国经济的支撑作用不足。
第八,无论是从加快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角度来看,还是从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角度来看,各个层次的人才缺乏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东部和中西部地区长期发展的突出问题,这是阻碍中国众多地区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和替代的突出因素。
第九,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没有打破间接融资主导模式,制造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这会严重阻碍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
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的总体改革调整原则是:各级政府今后一段时期内的改革举措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力点,要更加聚焦于推进和促进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新旧动能的转换和替代。要将打造“新型举国体制”和“竞争中立”相融合相结合的新型政策组合体系,调整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从短期政策角度来看,近期中国仍有调整和降低基准利率的空间,但是,笔者认为,从中国的现实状况来看,如果基于促进制造业部门新旧动能转换的角度,针对制造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要优于降低基准利率的货币政策,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加大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和先进生产设备减税抵扣政策,要优于政府财政资金补贴政策。
笔者建议,当前最为紧迫的改革着力点应该是,全面清理清退中国各级地方政府采取的以政府补贴为主的产业政策和创新政策。特别是要逐步取消针对专利的各级各地政府财政资金的补贴和奖励政策,适度调整中国各级政府当前实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制度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要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建设任务,上升为总体层面的产业政策。要将中国各地政府的产业政策和创新政策的改革重点,落在对强化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和提高违法成本方面,落在约束和控制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不合理干预行为以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落在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重点方面。
从中长期角度来看,中国制造业部门“降成本”政策的有效性,必须依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行政成本的根本性改革路径,重点是要降低政府财政供养人口规模、适度收缩政府治理层级和政府行政机构规模、激发政府官员行政效率和主动创造能力。特别是建议前瞻性研究稳步压缩甚至取消乡镇行政机构的重大改革举措,建议逐步采取将公务员队伍压缩三分之一和提高公务员收入并行的重大改革举措,通过将政府官员权力的标准化、市场化和效率化,来倒逼和适度收缩政府官员规模,从降低新政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渠道来取得降成本的制度性持久效果。同时,针对中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中蕴含的巨额高质量投资需求以及巨量创新研发投入特征,加快构建内在需求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体系。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 标签:
- 编辑:孙宏亮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