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推进需要配套制度护航
要坚持通过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来推进绿色城镇化,用制度保护环境。制度做好了,城镇化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就自然解决了。
要优先解决“人”的问题
在新形势下推进城镇化,如果仍然像过去那样大拆大建和大规模房地产开发,若干年后就是一场巨大的灾难,所以必须选择一种新的城镇化模式。这种模式概括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新型城镇化应该是人本的城镇化,或者说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以推进农民市民化的城镇化。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会令城镇化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才有可能实现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效果。所以,要优先解决“人”的问题。
第二,新型城镇化应该是市场的城镇化,也就是说主要依靠市场和企业的力量来推进。政府当然还要发挥规划引导的作用,但是不能够越位,当然也不能缺位、脱位,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强调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市场为主导来推进城镇化,城镇化就不会仅仅是作为增加GDP获得形象工程的抓手。所以,城镇化建设要循序渐进,要遵循市场规律,要在有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去推进。
第三,新型城镇化应该是协调的城镇化。这就是说新型城镇化要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市场化相结合,与城乡统筹相结合。只有建立工业化,解决就业问题,城镇化才有好的基础,不至于出现大量的空地。同时,农业现代化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才不至于饿肚子。历史上一直都是先有市后有人,所以城镇化一定要建立在前面“三化”的基础之上,如果超越就会步入歧途。
第四,新型城镇化应该是特色品牌的城镇化。每一个城镇都应该有特色的产业、特色的品牌,这样才能形成竞争力,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能像现在很多城镇,千城一面,这往往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第五,新型城镇化应该是集群的城镇化,也就是说城镇化像产业集群一样,要发展城市群、城市带、城市圈,只有通过集群的城镇化,才能促进城市之间的分工协作,可以提高整个城市体系的运行效率,达到优化资源配置、保护环境的效果。分工协同就是效率协同,提高了效率就节约了资源,环境保护自然就会到位。
第六,新型城镇化应该是智慧的城镇化。这要求中国必须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物联网、互联网,只有通过推进智慧城镇化的建设才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这也非常有利于绿色城镇化的推进。
建立完备生态文明体系
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还要优先推进一系列“城镇化改革”。只有通过改革把制度理顺,将各种制度障碍问题解决,让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不同城市之间自由流动,城镇化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户籍逐步变成与国际接轨的户口登记制度,消除附着在户口本上的城乡差别权益。按照三中全会要求,加快放开大中小城市的户口,赋予农民的自由迁徙权。
二是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是城镇化的核心问题,也是阻碍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现在土地制度还有一些难题,像二元土地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土地制度作了很多新的安排,比如说农村经营性土地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农民宅基地可以入股、抵押、担保等等,把这些问题解决了,农民进城最大的障碍也就解决了,农民的利益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得到有效的保障,进城就没有了包袱与负担。
三是财税和投融资制度改革。只有把财税制度改革到位,土地财政问题才能解决。要把人口的城镇化和农民的市民化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挂钩,也就是说要让更多农民进城,财政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和挂钩,解决农民市民化的问题,这也是财税制度的重要方面。
四是城乡差别福利制度改革。多年来,城乡之间的福利保障制度是不一样的,这对城镇化形成了阻碍。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以后进城农民要像市民一样共享现有城市各种福利与保障待遇,包括保障性住房等等。
五是行政区划制度改革。僵化的行政区划制度不利于城镇化的顺利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有条件的县改成市,推进省直管县的体制改革,还有一部分规模比较大、人口比较多的小城镇,要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当然还有很多制度需要改革,只有把这些制度一一改到位,城镇化的推进才有坚实的保障。
另外,还要建立一套完整生态文明制度的体系,用制度保护环境,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城镇化新阶段的环境保护问题自然就解决了。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内容,即建设生态文明的制度体系,我把它归纳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关于资源节约的制度,就是环境保护的制度。这包括自然资源的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土地水等重要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制度、林权体制改革、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
另一方面是环境保护的制度,比如说源头管理制度,水源地的管理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生态修复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等等。这是几个最重要、最严格的制度,尤其是损害赔偿制度,以前环境保护之所以做得不到位,与这些制度落实不到位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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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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