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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行业拒绝产品山寨 保护专利是关键

木地板业产生之初由于产品附加值低,利润可观,大量木地板企业崛起,到如今30年的高速发展,木地板行业的价格战使竞争日趋白热化,加之原材料供求变化、人力成本上涨、国家房地产政策的调控,木地板微利时代悄悄开启。微利并非出路,微利的可行也仅仅建立在多销的前提下,但受原材料供应限制,决定了木地板薄利多销的可行程度不高。当前,解决方法只有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核心竞争力。
  而问题在于一家企业生产了新产品,类似的新产品就会层出不穷,据悉,一些地板企业在展厅门口贴有“同行勿入”、“禁止拍照”等告示,但也同样无济于事,剽窃十分严重。有的商业间谍最多就是稍加改头换面,然后投入市场,压低价格。这些“偷盗”而来的低价产品,大多质量服务均得不到保证,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

木地板行业拒绝产品山寨 保护专利是关键

不仅国内需要专利保护,我们众多出口到国外的产品同样需要,我们近些年遇到很多欧美的责难,如前几年的“337”调查,中国18家知名地板企业在美国被起诉,被索要专利赔偿。还有欧洲的自律执行计划,以及近期的反补贴、反倾销。欧美、土耳其、菲律宾等都和地板产品有很多摩擦,这也说明,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自主研发能力发挥上、创新上还不到位。
  如何拒绝山寨、保护专利?行业内也一直在解决这个问题,如近年中国地板产业专业联盟的成立,联盟是指在资源平等互利合作基础上,具有我国木地板专利优势企业,在实施联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利许可等组成的团体,在联盟成员之间促进制度推动产业有形发展的氛围,规范知识产权许可。包括中国强化木地板NCD专利联盟,都表明了企业旨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倡导创新、打击侵权的决心。
  然而,这种专利联盟能否真正使木地板行业形成一个新秩序?答案也是未知,毕竟是否所有的联盟成员对该联盟有清晰的认识,到操作实施阶段又能否得到有效彻底的执行,这些都是未知数。笔者认为,除了这些自发性组织参与行业标准的建立,最根本的还是国家对专利保护的建设程度和有关立法建设。
  小编认为,维权只是企业发展道路上的一种辅助手段,但这种行业壁垒手段需要因地制宜。企业更需要加强更新频率,如果能做到让行业跟着企业走,那才是其他企业无法山寨的核心竞争力。
  作为消费者,需要具备专利保护意识,侵权的产品肯定不会有原创产品所达到的工艺水平,材料也不会比原创产品优秀,所以维权从另一方面讲也是替消费者维权。
  当然,媒体人士也要做好大众传播工具,充当业界良心,配合专利保护行动,帮助企业和消费者维权,为木地板行业创造良性发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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