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期货可进行提货单交割
据大商所10月14日公布的《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合约》和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显示,与以往品种最大的不同是,铁矿石不仅可以进行标准仓单交割,也可以进行提货单交割。
据介绍,提货单交割是指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规定时间内,由买卖双方主动申请、经交易所组织配对并监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货物交收的实物交割方式。交货地点在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中选择,具体指定交割地点由交易所另行公布。提货单交割由会员代客户办理,非期货公司会员可自行办理。客户提出提货单交割申请的总量不得超过其同方向持仓。铁矿石合约每笔提货单交割申请的数量为4万吨或其整数倍。提货单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提货单交割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根据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在保证金体系设计上,大商所对临近交割的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进行梯度收取,即:铁矿石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合约交易保证金提高至合约价值的10%;铁矿石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合约交易保证金提高至合约价值的20%。
在持仓管理上,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小于等于80万手时,铁矿石合约每手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大于80万手时为7%;在持仓限额方面,当铁矿石合约单边持仓小于等于20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不限仓,大于20万手时,据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25%。
大商所相关人士表示,为确保铁矿石期货成功上市和平稳运行,大商所将按计划积极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市场培训及投资者教育工作:一是与行业协会合作,制定持续的产业培训计划,全面提高产业客户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的技能;二是对会员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全方位提升会员单位服务能力;三是与期货公司合作,对重点客户进行技能培训和服务,拓展“千厂万企”市场服务工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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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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