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建议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2%-10%
2013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山西、新疆、青海、内蒙四省调研,并征求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意见。上述内蒙古煤炭管理官员说,地方希望国家在资源税改革的同时,清理不合规收费,清费立税。
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改革已箭在弦上。
今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山西、新疆、青海、内蒙四省调研,并征求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意见。
一位煤炭行业专家向本报记者透露,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总体原则是,保证企业负担不增加,并对涉煤税费项目、标准全面清理,乱收费、乱摊派的收费一律取缔。“具体工作仍在协调之中。”他说。
在煤炭经济下行格局下,地方希望统筹资源税改革方案,为煤炭企业减轻负担。内蒙古煤炭管理部门一位受访官员说,资源省份都在紧盯国家层面政策变化,一直跟踪改革动向,并已经做了大量基础测算准备工作。
上述专家称,各省上报的方案中,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从2%-10%不等。而目前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全国各省煤炭政策不一,资源状况不同,苦乐不均,加之煤炭市场不景气、地方清理税费的难度较大,平衡协调问题颇多。
2%-10%的税率建议
“在操作层面上,征收税率高低存在争议。地方上报的方案税率从2%到10%不等,设计的情形也不相同。”上述煤炭专家说。
山西晋中财政局在2011年底一项调查显示,分别按照2%、3%、4%、5%的税率对42座煤矿测算,结论是资源税税率每提高一个点,税收贡献率同步递增1%,影响利润率下降1%。
在油气完成改革之后,资源税改革尚未向煤炭领域扩展。但煤炭从量计征的问题始终存在,比如,企业如不能如实上报产量,税务部门无法对企业进行监控,核实难度大;从量计征价税分离,难以体现资源所有者的权益,降低了资源回采率,造成资源的大量积压和浪费;不同品种之间的煤炭征收标准不一,企业税负不均匀。事实上,煤炭资源税改革的信号已经日渐明显。
9月5日,山西省发改委副主任王成透露,煤炭资源税改革即将推开。但基于煤炭市场疲软的行情,推进资源税改革的时机尚待选择。
此前的8月末,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12年西部大开发工作进展情况和2013年工作安排》中提出,将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税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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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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