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明确经适房上市交易事项 后天将公布评估价
9月12日,杭州市区购房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将可正式上市交易。此前,杭州市已发布政策,2004年9月1日后所购经适房在上市交易时,须按照“评估价”与当时经济适用房购买差价的55%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费用。10日,杭州市政府公布了经适房上市交易的具体事项详细流程图,并在该说明的最后表示,9月12日当天,各小区(组团)具体价格及层次差价率标准,将在相关网站公布。
根据这份流程说明,要进行上市交易的经适房房主,首先须至相关地点办理土地收益缴纳手续。杭州市财税部门承诺,受理后40分钟即可办理完成。
第二步,则是到杭州市住房管理部门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无按揭贷款的经适房,房管方面也承诺在40分钟内完成手续。
第三步,市民若通过中介机构达成购房意向,可到房产中介签订房屋购房合同。若是自主达成购房意向,则可在产权登记大厅通过自助签约平台签订房屋转让合同。随后,买卖双方再进行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四步,住户还须到杭州国土相关地点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另外,今天杭州市政府公布的这份流程说明,还对“评估价”做了阐释。根据相关政策,杭州市物价局与财政局委托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经济适用住房以小区(组团)为单位开展市场价格评估。
价格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价格确定要求客观反映市场价格水平,取小区(组团)市场价格中值,评估时点统一为2013年9月12日。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经杭州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另外,分割单套计算时,应增减相应的层次差价,此价格适用于2013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11日期间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取得完全产权需补交的土地收益等价款的计算依据。各小区(组团)具体价格及层次差价率标准,将于9月12日,在相关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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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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