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生产“就低不就高" 宣传"就高不就低"
近日,记者走访地板市场发现,地板产品的环保标志颇多,国标中规定的E0、E1、E2等级别,在诸多产品及包装上没有清楚标注,一些商家和消费者对于E1、E0的概念模糊不清。由于地板产品的国标众多,企业在制造产品时“就低不就高”、宣传时“就高不就低”的现象颇多。专家表示,过低的国家标准让不良企业有空可钻,木地板的行业标准急需升级。
市场上地板产品的环保标志很多
地板环保标准不统一
近日,有消费者向记者咨询,市场上地板的环保标志让人眼花缭乱,究竟该如何选择?记者走访发现,除了较为熟悉的E1、E0的概念,其他的环保等级和环保标志也非常多,如CARB、F****等,很难判断这些产品是否合格。
记者了解到,对于地板环保性的关注,绝大多数集中在甲醛释放量上。目前,不同标准对甲醛释放量及等级划分不同。例如,针对人造板及其产品的《室内装饰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限值》(GB18580-2001)规定,地板达到E1级(≤1.5mg/L)标准即可被称作合格;同时,针对不同品类的地板产品也有其他国家标准。例如,《实木复合地板》(GB/T18103-2000)划分的环保等级为A类和B类;《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18102-2007)则将强化木地板分为E0和E1两个级别。
地板产品执行何种标准、环保等级如何,都应在产品或包装上有相关标志。例如,GB18102-2007规定:“产品适当的部位标记甲醛释放量标志;包装上,应该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类别、等级、甲醛释放量标志等信息。”GB/T18103-2000也有相关规定:“产品入库前,应当在产品适当部位标记产品类型、等级、规格等信息,企业要根据产品特点提供详细的中文安装及使用说明书。”
环保等级宣传混乱
据中国绿色家居环境技术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李洪帆介绍,目前针对环保级别的国家标准众多,检测方法与级别划分都不一致,因此造成企业在制造产品时“就低不就高”,宣传时“就高不就低”的现象。他解释说:“如强化木地板,GB18580-2001规定了E1级,GB18102-2007规定了E1级和E0级,这两者不冲突,只是规定了强化地板不同的等级。因此企业只需生产E1级的地板即符合标准规定,可以在市场上销售。即使没有GB18580-2001标准,企业按照GB18102-2007来生产的强化地板,在市场上销售也是符合标准的,因为该标准中也规定了E1级标准。”
目前国内地板检测采取的是送检的方式。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北京地板分会会长王冶分析说:“这样不能排除企业送检特制的样品,同时选择自己满意的检测结果给消费者看,一些不满意的检测结果可自行处理。也有可能企业会把部分符合E0级的检测报告拿出来宣传,即使存在E1级别产品,也给消费者造成全部产品符合E0标准的假象。这就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加大抽查的力度,与所标注的等级对比是否一致,抵制企业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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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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