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家具出口企业受阻 相关贸易措施影响调查
近些年来,北京地区木质家具出口规模不断扩大,每年出口额基本稳定在4亿元左右, 出口目的地包括美国、欧盟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随着国际家具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发达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抑制木制家具进口的政策法规,使得木质家具行业整体景气程度较低,中小规模家具公司时有倒闭,对家具生产行业整体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目前家具生产加工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上升,国际市场木材原料价格上涨迅速,企业一线员工薪资水平不断提高,这使得企业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此外,人民币的不断升值也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再加上国外严苛的准入标准、高昂的关税以及国内同行企业的恶性竞争,导致家具生产企业的出口额不断下降。为帮助企业更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北京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部分家具出口企业进行了调查,对其面临的各类技术性贸易措施风险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分析。
首先,俄罗斯对原木出口征收限制性关税使企业生产成本激增。近年来,俄罗斯已两次提高原木出口关税:自2007年7月起,关税由原每立方米4欧元提高到10欧元,自2008年4月1日起提高至每立方米15欧元。虽然受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深化的影响,俄罗斯政府将原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提高至每立方米50欧元关税计划暂停,但仍然不排除俄罗斯强化原木出口限制的可能。由于我国进口原木70%来自该国,强化政策一旦实施,国内家具生产企业必将面临成本大幅增加的压力。
其次,美国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的出台对我国复合木制品出口企业造成极大负面影响。2010年7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该法案于2011年1月3日正式生效。《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规定了在全美销售和批发的刨花板、中纤板、硬木胶合板等木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要求,被业内人士称为“全球最严苛”的甲醛释放量标准。以中密度纤维板为例,我国现行国家标准是参照欧盟的限量标准制定的,最高标准规定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8mg/100g即80ppm,而美国新法案规定的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为不得超过0.11ppm,高出我国几百倍。
这一标准的实施,使得出口家具企业必须为出口美国的产品单独订购原材料,因板材企业有最低订量的要求,将使企业面临巨大的备货压力。与此同时,企业的检测成本也会提高,供货链条控制难度将进一步加大。美国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表面上看是针对刨花板、中纤板、硬木胶合板等原材料,但在其实际检测的过程中,由于其检测对象为被破坏的成品家具,如果厂家使用的油漆、胶水、塑料、包装材料等辅材不合格,也有可能导致检测结果的不合格。对企业来说,不仅要保证自身产品的质量,还要耗费大量精力对上游企业产品进行检测,操作难度大,各种花费也会增加。除此之外,企业还会面临被美国“找后账”的巨大风险。虽然《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现在已经生效,但该法案在实际出口过程中还没有完全实施,目前家具企业输美产品大部分原材料仍按原标准备货,木质家具出口还未受到明显影响。但是一旦美国在产品入境时按法案规定实施检测,木质家具出口必将受到巨大冲击,甚至还将面临被追诉的风险。在2010年“问题中国石膏板事件”中,美国就曾对我国多家石膏板出口企业提出追诉。虽然最后“中美石膏板事件”基本平息,但是两年多的纠纷,使石膏板生产企业对美出口几乎停滞,出口企业遭受了巨大损失。如果美国就木制品甲醛释放问题“找后账”,我国出口企业将面临巨额索赔,到时企业运营将更加困难,甚至会被击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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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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