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拟扩容 房价堰塞湖或泄洪
近日在南都公众论坛上,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教授谢作诗说,泡沫化的高房价对经济体系危害重重,但目前有效手段只能是征收持有税。话音刚落,媒体即报道:房产税试点扩容,房产税开征仅针对增量房屋,但实际上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按照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报道还称人均免征面积的划定和认定上将涉及“存量”,即试点后新购房时,划定免征面积需要把之前拥有房产的面积也纳入计算。
人均免征面积的划定和认定上将涉及“存量”政策是最大看点,它也在实际上打开了调控政策的新空间,所谓“仅针对增量房屋”,实际上还是将炮火对准了“存量”。政策设计者为了避免争议和激起过大反弹,采取了一个迂回妥协的办法:以前的一概不征房产税,但是以后你要再买,就连以前持有的房子一起来征房产税(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这就实实在在将手头持有多套房产者“拉下水”:他们将倾向于保留“胜利果实”,不再买进,以免被征房产税。等于是切断了房价作为堰塞湖继续上涨的水源,剩下的就是自然蒸发与水位下降。
正如我们所知,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所有的持有多套房产者都永远持有,永远不再卖出,如果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因为资金需求卖出部分房产,除非特殊原因,再买进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再买进将被视为增量房屋,房产税会扩散至其所有的房产,包括存量房。因此,这一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炒楼,并且将改变住房的消费与投资的双重属性,令其回归消费品的单一属性。
从税率上来说,政策相对温和: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于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完全有提高的可能。一方面,在类似深圳这样的特大城市,土地越来越少,政府实际上是少了一块收入来源,房产税的每年征收正好可以填补这一空缺。因此,政府有足够的动力去推动征收。简而言之,在土地资源日渐消耗殆尽的城市,开发商与政府的共同利益已经越来越少。这样的情况今后十年在一线城市将会出现得越来越多。
另一方面,中央对地方政府大搞土地财政其实早就充满忧虑,税制上的可能改革,税源的合理分配一直在酝酿,传闻颇多,用房产税的实施去换取土地财政的彻底终结,被博弈各方视为最理想方案之一。
前述方案的不足在于,没有将累进制引入其中,决策者或许是想避免更大的争议。但是这其实大大削弱了调控的力度,如果在不久的将来,在类似上海、北京、深圳这样的城市实行房产税征收的累进制试点,我们将看到房产价格的真实回归。
人们总是在房价高歌猛进时忘记危险,谁还记得香港房价从1997年到2003年狂跌70%的悲惨纪录?今时今日的经济基本面比当年又能好多少?楼市不败的神话需要周期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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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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