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8月起试点二手房“第三方”资金监管
8月1日起,朝阳区将在全市首推以银行为第三方对二手房交易资金实行监管,买方需将除贷款外的全部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后,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这也意味着,今后,买方恶意拖欠房款现象将可避免。
昨日上午,朝阳区房管局透露,8月1日起,以银行为第三方对二手房交易资金实行监管,以网签合同日期为准。以后,凡朝阳区内存量房屋经过经纪机构成交并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须接受资金监管。
不过,自行成交的二手房买卖,买卖双方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资金监管。如不选择,将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风险。
■ 解读
【房产过户需缴齐资金】
银行对交易资金管理后,买方需将除贷款外的全部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后,买卖双方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如资金未全额缴纳,则不能办理房产转移。
【需与银行签“划转协议”】
选择银行进行资金监管时,在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时,与监管银行签订《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银行对交易资金管理后,买方需将除贷款外的全部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买卖双方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交易成功利息归卖方】
资金监管过程中银行将按活期利率支付利息。
房屋交易成功后,监管期间产生的利息归卖方所有,如果交易取消,利息归买方。
■ 焦点
第三方监管防止恶意拖欠
朝阳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朝阳区房屋登记量占全市总量的1/3,其引发的资金纠纷案件时有发生。这次推出以银行为第三方对存量房交易资金实行监管,主要是为了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
据了解,去年,“购房人张金凤”以代理人名义通过我爱我家购房,然而,在超过尾款交易期后,张金凤仍未支付尾款。
有关买主“张金凤”是否涉嫌骗房、尾款能否追回尚未明晰,但上述事件的发生,亦使得二手房资金交易安全受到质疑。
“阴阳合同”资金不受监管
朝阳区房管局相关人士介绍,由于目前房屋指导价低于实际成交价约1倍,一些买房人和卖房人为了逃税,签署“阴阳合同”,使得通过税收抑制频繁炒房的效力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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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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