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市供水管网39%需改造
城市许多供水管网修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管道已经严重老化,频繁发生爆管事故而造成水的二次污染以及停水等事件。这样的问题在全疆普遍存在,其中设市城市中39%的供水管网需要改造。这是记者7月29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2013年6月,为了解决群众日益关注的身边环保问题,提高对饮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确保饮水安全,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以“治理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为主题的2013年天山环保执法检查活动,赴阿克苏、喀什、和田三地区及其所属9 个县市进行了执法检查。
截至2012年底,我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城市(含县城)公共供水厂166座,综合生产能力453.1万立方米/日,供水总量91892.22万立方米,供水管网11871.8公里,用水人口923.84万人,人均日用水量153.28升。
自治区住建厅对全区87个市、 县的城镇公共供水厂的出厂水、管网水水质进行了普查、监测和专项督察,其中设市城市的检测指标达106项,县城检测指标达32项。从检测结果看,城市(含县城)供水水质达标率为80.9%。
而导致供水水质不达标的原因,则是由于水源水质本身较差,按照水厂条件通过常规工艺无法解决;部分水厂供水消毒处理不够重视或没有严格按章合规进行操作,致使供水水质达标率偏低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部分水厂因供水管网老化、材质低劣和施工技术落后,存在管网漏损和铁、锰、铝超标等二次污染的安全隐患。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区设市城市供水管网有2672.87公里需要改造,占管网总长度的39%,县城供水管网有 2933.93公里需要改造,占管网总长度的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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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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