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A"机票套餐"惹恼航企 专家建议需尽快建立行业收费标准
原标题:OTA“机票套餐”惹恼航企
近期部分OTA擅自加价销售“机票套餐”等行为,再次突破了航企的容忍底线。6月24日,北京商报记者独家获悉,南航发现部分OTA平台的机票查询页面上,将自家机票与其他产品和服务进行捆绑,并以“套餐”、“标签”等形式进行加价销售等行为,损害了旅客自主选择的权益,违反了相关规定,要求OTA们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值得注意的是,OTA将机票捆绑搭售保险产品、酒店优惠券或会员服务等早已成为行业的“痼疾”。
限期整改
南航向各OTA发出的《关于规范OTA平台价格及产品展示的通知》显示,部分OTA平台的机票查询结果页上,存在将南航(机票)价格与其他产品和服务进行捆绑后加价销售,或对南航提供的运价和产品不予展示的情况。该销售行为容易造成旅客识别不清,损害了旅客自主选择权益,违反了民航局《关于规范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及《南航民用航空旅客运输销售代理协议》的相关约定。
对此,南航向OTA提出的整改要求包括:在OTA平台机票主流程的搜索列表页和产品列表页上,针对南航航班仅允许展示南航提供的价格和产品,不得通过“套餐”、“标签”或其他形式展示非南航提供的加价产品和服务。南航还强调,上述整改工作需要在6月30日前完成,南航将进行相应的检查监督。
对于南航此次的反击之举,民航资深专家綦琦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提直降代”政策开始以及消费者官网采购行为的逐渐养成,各大航空公司在直销渠道销售占比显著提升且均已过半,而在直销渠道的强势也给其在分销渠道(OTA或者代理人)的“严管”增加了底气。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其他航企也有计划向OTA发布类似整改通知。不过,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航企确认。多家OTA相关工作人员则回应,“收到整改通知正在研究”。
剑指搭售
“南航此举应该还是针对OTA们的搭售行为,众所周知,我国《电子商务法》已于今年1月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但法律实施半年后,部分OTA平台上的搭售产品又开始出现,引发航企不满。”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称。
北京商报记者在一家大型OTA平台搜索北京到上海机票后发现,平台上默认勾选了20元免改期费、12元酒店券和4元接机券。另有旅行预订平台还打起了“擦边球”,将同一机票设置两种产品,一种没有搭售,另一种有默认勾选项,并将后者置顶。据悉,相比从机票上赚到的钱,OTA捆绑销售的利润更高。对消费者来说,本以为买到了低价机票,却没想在几乎不会用到的酒店代金券、接送机代金券等产品上,每张票付出了数十元或更贵的价钱,利益受损。
事实上,在《电子商务法》实施之初, 多家OTA平台都承诺全部取消搭售产品,可从实际状况来看,各家企业执行效果参差不齐。綦琦进一步分析,曾经OTA平台的机票一站式比价和综合个性化服务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是差旅产品消费者的“福利”。但是随着航空公司、酒店、租车等旅游产品直销比例的增加,OTA的利润源在萎缩。另外,中国消费者尚未养成支付“服务费”,以OTA为代表的差旅代理商们面对需求端“难开源”、供给端“多节流”的上下挤压,会想尽各种办法增收。但长此以往,航企必然不会坐视不理。
顽疾难愈
事实上,2016年前后,包括南航、海航、国航等多家航企就曾因接到部分在网上购票的旅客投诉,在OTA平台上买到的机票,存在退改签乱收费、航班变动未通知等问题,而对多家OTA展开“大封杀”。
当时,东航相关负责人就明确指出,“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出现的问题概括起来包含:销售低价陷阱、退票霸王条款、使用规则不清、优惠宣传不实、保险捆绑销售等。这些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航空公司的形象声誉也受到负面冲击,互联网销售平台应制定管理规章制度”。
虽然在OTA纷纷自查整改后,与航空公司恢复了合作关系,但仍时有矛盾爆发。“《电子商务法》要真正在一个行业落实,确实需要一个过程,企业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但随着法律实施时间越来越长,除了航企自发的整治行动外,相关主管部门也会逐渐开始强化监管,如果OTA继续‘任性’违规,未来可能面临重罚。”玄德律师所主任、执行合伙人郭哲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但同样应该注意到,如果从消费者服务选择权和便捷性的角度去思考,OTA服务的内在价值是不能忽视的,建议针对OTA相关产品的合理定价和必要收费出台规范。”綦琦指出。业内普遍认为,对在线旅游平台而言,应该考虑如何通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增收,从产品经营、服务保障、防范风险等多个方面提升综合实力,以此提升人气、拓宽“钱”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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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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