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0万套保障房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暨村镇规划工作动员大会于5月3日在海口召开。据了解,该省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建设10.68万套,将通过质量终身责任制、永久性标示牌等措施严把质量安全关。
海南省政府秘书长徐庄介绍,2012年海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建设10.68万套(户),其中城镇保障住房7.55万套、农村危房改造2.5万户、水库移民危房改造0.63万户;城镇保障性住房竣工要达到5.33万套以上,农村和库区移民危房改造要全面完成计划任务。
“今年的开工量少于去年,但由于结转前两年的部分续建项目,实际建设量将达到18万套,任务艰巨。”徐庄表示,海南省将尽快落实用地规划和指标,加快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并及时到位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不足的地区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比重。”
海南省政府要求,2012年新开工的城镇保障房项目,8月底前50%以上开工,10月底前100%开工;2010年底前开工的项目(18层及以上高层除外)和2011年年底前开工的多层建筑,今年年底前100%竣工投入使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7月底前100%开工,11月底前100%竣工。水库移民危房改造的上年第二批任务,7月份确保验收;今年任务7月底前100%开工。
据了解,2011年海南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5.36万套(户),占计划任务的115.9%,竣工8.49万套(户),使30.8万人受益。从2008年到2011年,该省保障性住房累计开工36.25万套(户),竣工21.88万套(户),已分配入住20.15万套(户),受益人数达到73万人。按同口径比较,建设强度和保障面连续三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徐庄说,海南省将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保障性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所有竣工的保障房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识牌。此外,还将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制度。
“对海南省来讲,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表示,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全力推进,确保到2016年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38%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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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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