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保障房质量安全出新规 严禁不合格材料
保障房质量将有“保障”。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该局和合肥市城乡建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所有保障房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建设。
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杜绝“瘦身”钢筋和易燃保温材料在保障性住房工程中使用,对于开裂、渗漏、空鼓等一系列房屋质量通病不放过。截至2月25日,合肥市已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20190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9.04%。
此外,《意见》还指出,保障房住区应靠近城市公共交通站点,站点位置距住区出入口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500米。除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外,保障性住房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实施基本装修,实现拎包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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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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